自省高院“豫剑执行”专项活动开展以来,罗山法院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努力提升执行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近日,罗山法院执行局通过“巧”执行,成功合并执结两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到位共计567万元。此次执行活动邀请了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参与案件执行,零距离见证监督。
2022年11月23日,申请人罗山某银行与被执行人刘某、孙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移送执行,立案后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但被执行人均未履行。2023年1月10日法院启动对被执行人黄某、王某名下一处共有房产评估,后经过两次拍卖无人竞买,均已流拍。
考虑到案件涉及银行金融债权,同时被执行人也为企业法人,企业的发展与当地民生经济息息相关,在案件执行中,执行干警充分贯彻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多次联系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刘某等人进行商谈,并积极从中协调,商讨合适的履行方案,力求在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同时,保障涉案企业得以继续平稳运营。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和代表委员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以物抵债的方式偿还欠款。
除此案件外,双方当事人之间还有另一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自愿将房产抵完的剩余钱款用于偿还另一案的欠款。法院遂将两案并案执行,2023年4月28日,两案顺利执行完毕,执行到位567万元。该院考虑到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主动履行的良好态度以及实际经营的困难,秉持助企纾困工作思路,经当事人申请并提供证明材料,本院研究决定为被执行人减免部分执行费。
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执行活动,是强化执行监督、规范执行行为的重要举措,也是司法公开的有效形式。通过“以物抵债”的执行手段,可以低成本、高效率地处理案件,使得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尽快实现,成就最大化的“双赢”。罗山法院将以“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为契机,持续聚焦涉金融债权案件,积极回应人民代表关切,以更强的主动接受监督意识、更好的司法为民工作成效,推动提升执行工作。(彭莹莹 尹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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