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款APP,名义上是商务交易平台,实为电诈团伙转移被骗款项的工具。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28日从扬州市江都区警方了解到一起转移诈骗款大案。目前,四名犯罪嫌疑人已到案。自去年7月以来,四人通过该APP累计帮助电诈嫌疑人转移赃款逾千万元。
向诈骗分子提供了20多个银行账户用来行骗
前不久,江都警方获悉,宜陵男子张某疑似帮助电诈团伙收取、转移受害人被骗款项,随即针对张某展开调查,并将其抓获。张某落网后交代,他是通过某交易APP帮助电诈分子转移骗款的。张某供述,去年7月以来,他通过自己办理银行卡、让他人办理银行卡,累计向诈骗分子提供了20多个银行账户用来行骗。随后,这些银行卡里,源源不断地收到了受害人转进的被骗款。
“按照他们要求,我登录APP,把这些银行卡与APP绑定。”张某交代,收到骗款后,他没有通过取款、转账等方式,将钱转移给电诈人员,而是在对方指示下,使用APP进行操作,“把钱转进APP,再和平台进行交易,购买平台积分,钱就被平台收走了。随后,平台会退还7%到8%的返利,这个返利,就是我的‘劳务费’。”
一年不到时间四人转移千万元
张某交代,他向电诈人员提供的20多个银行账户里,有一半是朋友李某提供的。作为回报,李某提供的银行账户里每收到一笔钱,就会支付他一定的报酬,每一万元支付10到15元。今年5月,李某得知,操作APP帮助转移骗款所得的“劳务费”更多后,便跟着张某一起使用APP,为电诈团伙“服务”。
张某是如何与电诈人员接触的呢?张某供述,首先接触电诈人员的是他的同事,高邮人高某。高某在网聊群里,认识了发布兼职广告的人员,沟通后得知,所谓兼职,原来是帮助电诈分子收取、转移骗款。因为身背债务,加上报酬丰厚,高某便成了电诈团伙的“聘用人员”。高某还把这个“兼职”推荐给了同样负债的张某,以及身在天津的网友田某。目前,张某、高某、李某、田某四人已先后落网。经查实,去年7月至今年6月,四人累计帮助电诈团伙收取、转移骗款超过1000万元。
电诈团伙开发APP转移骗款
记者了解到,以往警方办理的帮助电诈团伙收取、转移骗款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都是先去银行取出骗款,再以其他方式把钱转移到电诈人员手里。通过APP,以交易的名义转移骗款,方式比较新颖。“这个APP,是电诈团伙开发的,他们也与时俱进,不断更新花样!”宜陵派出所教导员朱晖介绍,使用APP转移骗款,对嫌犯来说操作更简单、快捷,同时省去了去银行取款的环节,避免了身份暴露,给案件侦办、抓获嫌犯带来难度。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掉进电诈分子设计的各种骗局,更不能转账汇款。如果不幸中招,要及时报警求助,早报警、早挽损。更要提醒的是,为电诈人员作案提供方便,出售对公账户、银行卡,或是帮助转移犯罪所得,都是犯罪行为。不要为了利益,成为电诈人员的作案帮凶。
通讯员 亦谖 王诚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陈咏
校对 李海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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