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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监督“纠治”到村民“自治” 法治乡村建设带来的幸福感获得感

时间 2021-08-27 20:51:53 来源:扬子晚报  

环境是否整洁直接关系到百姓的幸福指数。“现在村子特别整洁,我们生活在这里也感到很幸福。”傍晚时分,丹徒区辛丰镇石城村村民陆续回到家中,拿起扫帚开始清扫自家门前垃圾,并自觉将垃圾分类投放到全村统一的垃圾存放处。

2021年8月,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工作人员再次来到该村的一处空地时,放眼望去,今年春天新植下的一排排小树苗已经抽枝吐绿,生机盎然。“这个地方以前是个3亩多的水塘,后来乱倒垃圾,就成为了村民口中的‘垃圾池’”,从“水塘”到“垃圾池”,再到眼前的“绿化地”,中间到底经历了什么变迁?又是什么让检察官们始终挂怀心中?

2019年7月,该院收到公益观察员线索反映,村里一处水塘内堆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一度成为当地村民的“心头烦”。收到线索后,检察机关遂派员赶往事发现场一探究竟。到达现场后,就看到“惨不忍睹”的状况:白色、红色、黑色、黄色……塑料袋、废纸板、建筑废料、油漆桶等各类垃圾堆满整个空地,让人无法“下脚”,周边的杂草一米高,从远处根本看不出池塘的轮廓。“这个水塘以前还能钓到鱼呢,现在离老远都能闻到恶臭味”,村里的吴大妈对前来调查的检察工作人员说。

经过调查核实,该村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后由于未能及时收集、转运、处置,长此以往“水塘 ”就变成了村民口中的“垃圾池”。“绝不能让这些垃圾成为环境污染源,拉低美丽乡村‘颜值’。”为督促机关履行监管职责,检察机关向监管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协助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随意堆放、处置不规范”等问题整改。

一年过去,“垃圾池”整治情况是否让群众满意?2020年7月,丹徒区检察院组织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回头看活动。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再次前往现场查看,发现整改后的“垃圾池”又有大量新倾倒的生活垃圾。据此,2021年8月,该院依法向江阴市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决确认监管单位未依法切实履行职责的行为违法,并判令其继续履行职责,对垃圾倾倒点进行综合整治。

“有了检察院同志的帮助,我们村垃圾治理工作的效率大大提高了”,2021年4月,“垃圾池”堆放垃圾全部清理整治完毕,恢复绿化植被,并通过专业检测机构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验收。2021年5月,鉴于检察公益诉讼目的已实现,检察机关建议案件终结诉讼获法院裁定采纳。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该院将 “推进农村垃圾整治”列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重点项目。在该院工作推动下,该村清淤河塘16个、河道2.2公里,开展污水管网建设、户厕改造……一系列整治措施,提升石城村环境“颜值”“积极引导群众从摒弃乱扔乱抛乱倒垃圾陋做起,努力实现‘外在美’与‘内在美’的有机统一。”该院还通过“检察官进网格”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普法宣传,引导村民自觉养成文明的卫生惯。

当前,石城村成为丹徒区垃圾分类的试点村,每天专人专车将垃圾分类送往处理点进行处理,垃圾分类桶由村民自行保管和清洗。从“脏乱差”到“净齐好”,从监督“纠治”到村民“自治”,让当地群众深切感受到法治乡村建设带来的幸福感获得感。(通讯员 王运喜 余尚文 记者 刘浏)

校对苏云

标签: 监督纠治 村民自治 法治乡村建设 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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