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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花季少年缺少家庭关爱走上团伙流窜盗窃犯罪道路 最终受到惩处

时间 2021-09-10 08:25:48 来源:扬子晚报  

本该象同龄人一样在校园快乐学的3名花季少年,却因为缺少家庭的关爱而走上团伙流窜盗窃的犯罪道路,最终受到法律的惩处。

9月4日,赵某、钱某和孙某3名模样青涩的未成年人拉耸着脑门坐在阜宁县公安局向阳派出所讯问室里,正接受着公安民警的讯问。

16岁的赵某,自幼随老实巴交的父母生活,2020年初中毕业后就辍学在家无所事事;钱某15岁,单亲家庭;孙某13岁,是某中学初二年级学生,父母长年在外打工,均为留守少年。

9月1日,是学校开学的日子,可16岁的赵某和13岁的孙某却走上了打工路,他们在无锡刚好遇到同样来打工的同乡钱某,三人因未成年而被用人单位拒绝。

由于无法打工,三人便商量索去淮安玩。他们打车来到淮安区,住着宾馆胡吃海喝三天,花光了身上所有的钱。孙某提出去“弄”点钱用用,三人一拍即合。

9月2日凌晨,他们三人在某商业步行街行窃,孙某负责望风,钱某、赵某撬门入室,先后盗窃沿街门市作案两起,窃得现金400余元及一部废旧手机。

害怕东窗事发的他们连夜打车来到阜宁县城,吃完早饭在一小旅馆开了个钟点房间睡了一觉。当晚,赵某又变卖了自己的手机,吃了晚饭后,三人又所剩无几,彼此心照不宣,心领神会地干起了坏事。

7日凌晨,他们三人又先后窜至县城通榆路、彩虹路先后盗窃沿街门市作案2起,窃得14元硬、电子弹等物,岂料,刚从门市里出来,却迎头撞上巡逻到此的向阳派出所民警。

目前,三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赵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钱某被行政处罚,孙某因不满14周岁,公安机关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通讯员 薛谦 李树军 记者 范木晓子)

校对 徐珩

标签: 3名花季少年 家庭关爱 盗窃犯罪 受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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