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舌尖上的安全”事关重大。记者15日从扬州江都警方了解到一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嫌疑人王某在明知罂粟为有毒有害物质,仍在制作、销售的盐水鹅中添加罂粟秸秆。
记者了解到,老鹅在扬州传统特色菜肴中占有重要地位,相较于红烧食用的鹅肉,扬州人口中的“老鹅”,一般指卤制成熟食的盐水鹅。老鹅既可以在饭店当冷菜,更是家中一道主食。一年四季,漫步扬州街头巷尾,卖老鹅的熟食摊点随处可见。摊点上,老鹅分开卖,价格不同,通常分为鹅头(连着颈部)、鹅肉、鹅爪、鹅翅、鹅肫、鹅肝、鹅肠和鹅血。当你选好所要的鹅的部位以后,老板会从厨柜中拿出一只内脏掏空的整鹅放在案板上,首先一刀从颈部下去,把鹅头和鹅身分开,再将鹅从胸膛部位一分为二,随便你要半边、前夹或后夹,伴随着“笃笃笃”的有节奏斩剁声,老板会刀刀精准、毫不拖泥带水地剁成大小差不多的鹅肉块,随即装进食品袋或食品盒,淋上鹅油,浇上老鹅卤汁,交给食客。
7月底,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抽样检测发现,樊川镇的王某销售的盐水鹅样品中含有罂粟碱成分。特殊时期,执法人员未能上门再次取样检测。9月初,他们来到王某的摊点,面对检测报告,王某主动承认犯罪事实,并拿出家中藏匿的罂粟秸秆。
审查中王某交代,自2019年起,自己就开始向制作、销售的盐水鹅中添加罂粟秸秆。王某称,夏天苍蝇多,往盐水鹅中加入罂粟秸秆,是为了避免人吃了拉肚子。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警方提醒,市民群众要遵纪守法,充分认识到毒品的危害性。无论什么目的、什么理由,私自添加罂粟都是违法行为。(通讯员 桑一 江公 记者 陈咏)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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