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心收藏的无锡藏友老周,遇到了一件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自己收藏的藏品,放在拍卖行,很快就有人愿意出数百万买下。同时,还指定想要一件特制款的“玉玺”,并答应高价购买。花了2000多倒手了对方要的藏品后,老周就等着倒手赚笔“横财”,没曾想,“买家”不见了,这是咋回事?
北京拍卖行主动帮拍藏品
老藏友被数百万“生意”“砸懵”
2021年3月的一天,年近八十的无锡收藏爱好者老周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
“您好,这是北京XXX国际拍卖行,最近我们公司有个大型拍卖会,您有兴趣了解一下吗?”“可我年纪大了,北京又远,不方便啊!”“您如果不方便参加拍卖会,可以把您的藏品放到我们公司的交易平台或者网站上,我们会帮您联系卖家,交易成功后我们公司只收取3%-5%的佣金。”
听到自己的藏品能变现,拍卖公司佣金还这么低,老周没多想就把自己手里的藏品情况告诉了对方。两天后,他又接到了上述拍卖行的电话,拍卖行工作人员告诉说,有一个资深收藏家“唐总”看上了他的藏品,愿意出高价购买,并把对方的联系方式给了老周。
无心插柳柳成荫,老周没想到这么快会收到拍卖行的反馈信息,而且还有人愿意高价购买,他立马拨通了“唐总”的电话。
“你登记在拍卖行系统里的那些藏品我都很感兴趣,我愿意出300万购买。”300万的开价让老周开心不已,觉得自己收藏多年的宝贝终于遇到了“有缘人”,便一口答应。
“你有没有收藏玉玺?我还想要一款‘天佑中华’的玉玺送朋友,但是我最近太忙了,辛苦你帮我留意一下,我愿意出价46万,到时候我亲自上门一并收购。”“没问题!”
此时的老周,已经被天上掉下来的数百万生意给“砸懵”了,连连答应,根本没想到要让“唐总”提前支付一点定金或者签个收购协议。
2500买的玉玺等着倒手卖46万
“买家”却消失了
可“天佑中华”的玉玺去哪里找呢?正当老周犯愁的时候,一个自称是“北京XXX玉文化博物馆”工作人员“小李”的人给他打来了电话。“我们有中华孝玺、中华寿玺、中华财玺、天佑中华等玉玺出售……”
听到“天佑中华”玉玺这几个字后,没等对方介绍完,老周就立即询问对方这款玉玺的价格。“这款玉玺是限量发售的,一共100套,发行价19800元,现在活动促销,售价5000元,目前只剩下2套了,您如果想要请抓紧时间。”但老周手里一时没有这么多钱,于是就和“小李”讨价还价,最终双方以2500元的价格成交。
老周按照约定货到付款,顺利拿到了这款“天佑中华”的玉玺。玉玺收到后,老周就拨打“唐总”的电话,询问其什么时候来上门收购。起初两个电话,对方均以“最近比较忙,过段时间来”答复他,后来,老周就再也打不通“唐总”的电话了。这时,老周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连忙让家人帮忙报警。警方根据线索,将许某等4人抓获。
“老板”组织员工分饰多角
70多名藏友上当
无锡市惠山法院审理查明,为实施此项针对老年藏友的电信网络诈骗,被告人许某通过添加卖家QQ或微信的方式,非法获取个人信息13000余条。
与此同时,许某租用办公场地,提供诈骗话术、发放作案手机及号码,自己参与并以老板身份安排其他三名被告人在办公场地内,采用冒充拍卖公司员工、收藏古董老板、玉文化博物馆工作人员等身份的方式,分阶段、分角色拨打电话,以高价回收为由,多次诈骗多名老年被害人购买玉玺等纪念品。不到一年时间,四人共骗得人民币65万余元,被害人多达70余名。
惠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许某伙同其余三名被告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共同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多次骗取他人(含多名老人)钱财,四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属共同犯罪。许某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最终,许某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其余三名被告人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到四年三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一万元到三万元不等;四名被告人应共同退赔被害人损失人民币六十五万元。(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建波)
校对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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