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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保险诈骗案 三年骗保37次

时间 2022-01-13 09:54:23 来源:扬子晚报  

三年时间内先后骗保37次,骗取保险理赔款28万余元……日,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保险诈骗案,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该院向保险公司、江苏省银保监局发送了针对防范保险诈骗犯罪的司法建议,并得到了积极反馈及复函。

伪造出院记录骗取理赔款获刑五年

徐某在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投保期限内,徐某为了骗取保险理赔款,采取通过网上购买伪造的出院记录、费用明细单和发票的手段,编造实际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先后实施保险诈骗作案37次,共骗取保险理赔款合计人民28万余元,所得赃款被其用于个人挥霍。

鼓楼法院依法判决徐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万元,责令其继续退赔相关经济损失。

法院发送司法建议,防范保险诈骗

鼓楼法院在审理该案的过程中发现,该案涉及保险诈骗犯罪时间跨度长、作案次数频繁、骗取金额巨大,社会危害大。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也能够反映出保险领域制度管理上尚存疏漏、监管机制力度尚有欠缺。

结合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鼓楼法院先后向该保险公司、江苏省银保监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具体内容包括进一步明晰保险行业管理制度,督促加强各公司内部管理,严防内外相互勾结,建立并完善专项检查、联合检查和信用管理制度,严格责任倒查追究机制,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督促各公司内部投保理赔系统完善,强化参保人理赔关联数据查询,确保投保期内理赔情况客观真实,以防止信息不对称给参保人有机可乘,切实维护保险行业稳定发展,保障诚信保险消费者利益;进一步健全保险行业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业务系统审查功能,尽快增强保险全流程反欺诈手段,与医疗机构等建立存疑信息反查沟通机制,及时核实存疑信息,加大合力打击医疗领域保险诈骗力度等。

保险公司、银保监局作出复函

该保险公司、江苏省银保监局收到《司法建议书》后先后作出复函。保险公司向法院送来锦旗,并表示将针对案件中所暴露出的公司在反保险欺诈工作中的不足,组织相关部门学研究,提出具体的改善举措。

江苏省银保监局则表示,该局第一时间组织研究讨论,同时结合期辖区内保险案例情况和监管工作实际,向江苏省内各人身保险法人机构和省级分公司下发了《关于严防保险诈骗案件的监管提示》。该局将督促各保险公司以案为鉴,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在相关服务条款中进一步明确保险欺诈的法律后果等告知条款,保障诚信保险消费者利益。(通讯员 宁法宣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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