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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南京友谊广场进行拍卖 将以12.1亿余元起拍

时间 2022-02-22 09:26:41 来源:扬子晚报  

位于“中华第一商圈”南京新街口的友谊广场及其前身友谊商店在很多老南京人心中拥有着一段特殊的回忆,但随着时光推移,这里风光不再。2月21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获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对南京友谊广场进行拍卖,评估总价值达17.4亿余元,将以“七折”12.1亿余元起拍。

记者了解到,这次司法拍卖源于南京友谊广场所属企业的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该起拍价在阿里拍卖台目前所有标的物为江苏商业房地产的司法拍卖中位居第三。

评估总价达17.4亿余元,以“七折”起拍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了解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此次拍卖标的物为南京市秦淮区汉中路27号不动产及朝天宫街道铁管巷32、34号的土地使用权。该标的物的权利人为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南京华联商厦服饰有限责任公司。

专业机构受深圳中院委托作出的《房地产估价报告》明确指出,本次估价对象坐落在多个地址,但“经估价人员现场勘查确认,上述地址均为秦淮区汉中路27号友谊广场。”

报告显示,本次评估估价对象为秦淮区汉中路27号-2层至17层、21层共29项房地产,范围包括建筑面积4.5万多方米的房屋所有权及其应分摊土地使用权,不包含未确权的建筑部分、其他动产价值。

该机构通过实地勘查与市场调查,确定估价对象的评估总价值为17.4亿余元。需要指出的是,由于评估机构未能获取完整全部的租赁合同资料,因此本次评估未考虑估价对象已有的租约限制对不动产价值的影响。

最终,这次司法拍卖的起拍价定为12.1亿余元,将于3月25日上午10点整开始拍卖。扬子晚报紫牛新闻看到,目前已有700多人观看了拍卖页面,17人设置了提醒,但尚未有人报名参加。

曾经是南京首屈一指的高档购物场所

作为南京的老牌商场,几乎所有南京人都知道友谊广场。在很多老南京的眼中,其前身之一的南京友谊商店一度是南京首屈一指的高档、精品购物场所。

七旬的老南京人王先生向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回忆,上世纪八十年代一般南京人都惯在新百、中央购物时,在友谊商店可以见到当时的一些紧俏商品。“但当时在这个商店需要持外汇券或侨汇券购买,因此我和身边的人一样,去过的次数屈指可数。”他还记得,当时在那里购买过一件羊毛衫,质量很好,一直穿了很多年。“后来改名‘南京华联商厦’,一开始去得比较多,但发现这里变得和新百、中央差不多,去的就少了。”王先生说。

但对于很多南京年轻人而言,友谊广场的“存在感”并不高,甚至停留在“耳闻”阶段。90后刘女士告诉记者,自己知道友谊广场,还是受到父母的影响。她以前和父母去新街口路过汉中路与王府大街路口时,父母会指着友谊广场顺便提一嘴当年的情况。虽然这里早已面向所有消费者开放,但南京各档次的购物场所不断出现,让市民有了更多选择,刘女士说自己只是在路过这里时顺便进去逛了两次。

2000年前后,友谊广场的特色逐步消失,开始面临越来越大的市场竞争压力,在几度易名的同时,也进行过数次提档升级。2013年媒体曾报道,当时的商场负责人表示,改造升级后的友谊华联大厦将锁定25岁至40岁的小资群体,重点引进时尚百货品牌,将友谊华联打造成南京的小资集聚体,而5A写字楼则将重点引进现代服务业企业和机构总部。

借款合同纠纷案未履行判决,法院强制执行

那么,此次深圳中院对南京友谊广场的司法拍卖从何而来呢?

企查查的信息显示,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由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00%持股,南京华联商厦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则由后者持股86%,而三者的实际控制人均为王某。据公开报道,金盛集团于2005年收购了友谊华联。目前,上述几方均官司缠身,并且多次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从深圳中院的一份执行裁定书获悉,申请执行人深圳市安德成投资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京华联商厦服饰有限责任公司、金盛置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金盛国际家居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王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于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强制被执行人偿付19.4亿余元及利息。

经广东高院指定,深圳中院于2021年6月对南京友谊华联(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华联商厦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对南京友谊广场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并于当年8月作出执行裁定,强执拍卖南京友谊广场商业房地产。

起拍价在江苏商业房产司法拍卖中位居第三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注意到,深圳中院在拍卖公告中提醒,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拍卖成交后,法院在向相关房地产主管部门送达过户文书时会注明,过户应当以买受人符合房产限购政策为前提。如买受人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不能过户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记者检索阿里司法拍卖台发现,此次对南京友谊广场拍卖的起拍价12.1亿余元,在该台目前所有标的物为江苏商业房地产的司法拍卖中位居第三。

目前,标的物位于江苏省内,起拍价最高的一次商业房产司法拍卖是南京市人民法院2021年11月对该市玄武区洪武北路16号汇金大厦商业、办公及车位的拍卖,这处商业房产的评估价达20.6亿余元,起拍价定为14.4亿余元。起拍价位居第二的是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于该市建筑西路99号、99-1号、99-2号、99-3号三幢高层建筑及一幢低层建筑的拍卖,这组房产的评估价达18.2亿余元,起拍价定为12.7亿余元。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看到,最终这两处商业房产的拍卖均因无人参加而流拍。(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标签: 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友谊广场 进行拍卖 七折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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