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个人账户每个月划入的钱,确实会减少一部分。但并不代表待遇会降低。”医保改革后,个人账户划入少了,吃亏了?多地官方回应争议。有参保职工称改革后“个人账户划入少了,吃亏了”2月9日,武汉市医疗保障局就相关政策作解读。武汉医保局表示:改革后,从当期看,大部分参保职工的个人账户划入会减少;从长期看,所有参保职工都增加了此前没有的普通门诊待遇,特别是患病群众和老年人受益更多。相当于用个人账户减少划入的钱为参保职工增加了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最终受益的还是参保职工自己。不仅如此,改革后统筹基金的规模更大,对参保职工的支付能力更强,对病种的保障更全。例如:参保人李某,在职职工,30岁,年收入10万元,患有颈椎病,在某二级医院门诊就医,今年发生可报销费用3600元,如按照门诊统筹政策,除去门槛费700元,按二级医院60%的报销比例,可报销(3600-700)元*60%=1740元。虽然李某个人账户少划入1100元,但其享受待遇多640元。参保人王某,在职职工,51岁,年收入8万元,患有慢性胆囊炎,在某一级医院门诊就医,今年发生可报销费用4900元,如按照门诊统筹政策报销,除去门槛费700元,按一级医院80%的报销比例,可报销(4900-700)元*80%=3360元。虽然王某个人账户少划入1360元,但其享受待遇多2000元。参保人周某,退休人员,68岁,年养老金收入5万元,改革前个人账户每年划入2400元。患有脑梗,在某三级医院门诊就医,今年发生可报销费用7150元,如按照门诊统筹政策报销,除去门槛费500元,按三级医院60%的报销比例,即可报销(7150-500)元*60%=3990元。虽然周某改革后个人账户少划入1404元,但其享受待遇多2586元。“门诊共济”后,个人账户钱变少了?官方:并不意味着会吃亏据西安发布2月6日消息,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新政落地已经1月有余,仍然有一些参保职工有疑虑:门诊共济后个人医保账户里的钱是不是变少了?门诊统筹待遇怎么享受呢?针对职工门诊共济保障新政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西安市医疗保障局相关工作人员,并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了实地探访。“因门诊统筹待遇的提升,对于职工医保参保用户来说,个人账户每个月划入的钱,确实会减少一部分。但并不代表待遇会降低。”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说,目前西安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后,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费用全部计入统筹基金。改革后个人账户每月新增划入额度有所减少,但并不意味着个人会吃亏。首先改革后,参保人缴费负担不变、个人账户的历史积累额不变,仍然归个人使用,还可以在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同时,支付范围也进一步扩大,能够惠及到更广大参保人员。此次改革,不仅没有影响参保人以往的待遇,还新增了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也就是说,职工医保参保人在普通门诊就医,也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在职职工最高报销70%、退休职工最高报销75%。原来门诊费用负担较重的门诊慢特病种,医保待遇和就医方式不变,参保人可以继续享受。同时还将逐步加强部分慢性病、特殊病的门诊保障,减轻参保人员医药费负担。医保个人账户为什么变少黑龙江省医保局最新回应据黑龙江日报2月8日消息,为什么从今年起省本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变少了?现在每月划入的额度是怎么计算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是医保基金的组成部分,不能简单理解为参保人员个人财产。退休人员个人和单位都不缴费,每月仍然划入一部分资金到个人账户中,这部分资金来源于参保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的医保费。改革前,省本级在职职工个人账户资金包括职工个人缴费部分和单位缴费,45周岁以下参保人员划入比例为3.1%,45周岁以上参保人员划入比例为4%;退休人员个人和单位均不缴纳基本医保费,个人账户按照退休人员退休金的5%划入。改革后,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即个人缴费部分划入个人账户。退休人员按照省本级改革当年平均养老金水平的2%左右划入个人账户,划入额度为90元,相当于省本级2021年平均养老金水平的2.2%,高于国家规定标准。个人账户划入额度变少了就医购药的费用该怎么解决?目前,如果黑龙江省本级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有需求,可以就近选择在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就医购药,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或者选择在医保定点药店使用个人账户购药。
同时,黑龙江省医保局正在加紧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力争年内将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提供的用药保障服务纳入门诊保障范围,支持外配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结算和配药,充分发挥定点零售药店便民、可及作用。
届时,参保人员在定点药店购药也可以享受职工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来源:央视网、每日经济新闻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43 520 349@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