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近日,连云港市东海县的吉某就因再次盗窃服装店被店主一眼认出。有意思的是,这是她时隔半年后再次盗窃,盗窃的店铺且为同一家。
10月10日上午11时许,东海县公安局青湖派出所接到居民陶某的报警电话,电话那头陶某情绪激动的告诉值班民警在某超市的路边抓住了一个小偷,希望民警到来尽快处理。随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青湖镇步行街某超市附近,将盗窃服装的吉某娟、陈某红成功带回派出所。
据了解,陶某在青湖镇步行街一直经营着一家女装店,女装店客源稳定,生意不错,但同样也受到了小偷的“关注”。2020年11月30日,结束营业后,陶某在其店内清点货品时,发现货架上价值2000余元的羽绒服,帽子上的一块毛领子“不翼而飞”,损失约为500元左右,缺失毛领羽绒服无法正常卖出,陶某既生气又是心疼,只能“自认倒霉”。随后他通过调取店内的监控视频,两名30多岁的女子进入了店主的视线,监控画面里只见两名女子一唱一和,相互配合成功将羽绒服的毛领子取下,“顺手牵羊”装入了自己的包中,随后迅速离开店内逃之夭夭。
没想到,时隔半年后,两名“女贼”不知收敛,再次盗窃,这一次将手伸向了女装店的一件白色连衣裙,两次盗窃让店主陶某经济损失600余元,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但两名窃贼的面孔却这样一直印在陶某的脑海中。
今年10月10日,正在逛街的陶某在路边“偶遇”了盗窃衣服的吉某和陈某二人,随后通过报警,两人被民警带回派出所。经过询问,吉某有盗窃的前科,曾在2016年就因盗窃被东海县人民法院判处7个月的有期徒刑。没想到出狱后仍然不知悔改,叫上其好友陈某为其“打掩护”,看见喜欢的衣服继续盗窃。
目前,因多次盗窃,吉某、陈某已被东海县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张凌飞 通讯员 陈伟师 张楠)
校对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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