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但总有人心存侥幸,最终导致了事故的发生,近日,镇江一名司机就因抢“黄灯”通行,最终酿成事故。
10月16日13时许,张某驾驶小型轿车沿上青线由东往西行驶,当车行驶至镇荣公路路口时,路口的绿灯已经闪烁并变为黄灯,然而张某并没有减速,反而继续向前行驶,与沿镇荣公路由北往南许某驾驶点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事故,致张某、许某受伤,两车损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张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丹徒交警提示:在信号灯路口,抢“灯头”“灯尾”极易导致交通事故,绿灯即将结束时要谨慎通行,切不可加速抢行,更不可在黄灯、红灯亮起时闯灯通行!(全媒体记者 解斐 通讯员 张进 於荣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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