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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哪些?执行中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时间 2023-04-19 08:49:54 来源:广东之窗网  

执行中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有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执行中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1、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一方名下的,应当进行异议听证审查或按案外人异议的规定处理;2、财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共同名下的,可执行被执行人在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共有部分;3、财产登记在被执行人配偶一方名下,被执行人配偶逾期未提异议的,可依法处分被执行人在该财产中所享有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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