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失业证是失业人员享受就业服务、办理录用登记的资格凭证。
2、符合失业救济条件的,凭失业证和劳动手册在有效期内按月到户口所在街道或人事关系所在地办理失业救济金领取。
3、凭失业证可享受免费职业介绍、减免费转业训练等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注:国家规定最多可以领取24个月,在24个月之内,重新就业的,办理就业登记,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证是不可以随便办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并由求职要求和劳动能力的人才能办失业证,并凭借失业证领取失业金;而不符合相应条件的人不能够办失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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