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为深化军地协作和双拥维权工作,更好的服务部队建设和强军战略,中国人民解放军郑州军事检察院和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军地检察为军服务工作站”揭牌仪式,在泌阳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据悉,这是全省检察机关首批、驻马店首家“军地检察为军服务工作站”。
中国人民解放军郑州军事检察院大校检察长魏京哲,河南省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马军、驻马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虹,泌阳县委书记、县人武部党委第一书记魏华伟,泌阳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长薛刚,泌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广华,郑州军事检察院上校检察员冯源、泌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燕等参加揭牌活动。
魏京哲、马军、林虹、刘燕共同为“军地检察为军服务工作站”揭牌。
郑州军事检察院大校检察长魏京哲与泌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燕签订了“军地检察为军服务工作站”共建协议。
郑州军事检察院、泌阳县检察院领导向驻军单位代表赠送了法治宣传书籍。
“军地检察为军服务工作站”设在泌阳县人民检察院,双方各设联络员一名,负责工作站日常沟通协调工作。军地检察为军服务工作站主要开展以下工作:联合办理红色资源保护、英烈名誉荣誉、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军事设施安全保护、国防教育落实等涉军公益诉讼案件,联合开展涉军司法救助、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定期组织召开军地检察联席会议,通报案件办理情况,协商解决法律服务具体问题,接收驻军移送的涉军检察案件线索,反馈涉军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情况等。在八一建军节、国防教育日等,联合开展“送法进军营”等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官兵法律意识,帮助解决涉法问题,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提高公民国防素质,培养公民国防能力。
泌阳县委书记魏华伟在致辞中指出,泌阳是国家命名的河南省12个苏区县之一,是革命老区,兵源大县,全省双拥模范县,有着拥军优属光荣传统。近年来,泌阳县检察院红色资源保护、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亮点纷呈,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多年来,郑州军事检察院、省、市检察院在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等方面对泌阳给予了大力支持和指导帮助,为泌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大助力,贡献了检察力量。泌阳县委、县政府将一如既往地关心全力支持检察工作,为推进泌阳检察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后盾和有力保障。
泌阳县委常委、县人武部部长薛刚在发言时说,郑州军事检察院、泌阳县检察院“军地检察为军服务工作站”在泌阳挂牌成立,既是一项荣誉,也是一种责任。今后在双拥共建、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工作中,县人武部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运行机制,加强与检察机关及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全面提升工作效能,为军队现代化建设和加快泌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有力的保障。
中国人民解放军郑州军事检察院大校检察长魏京哲在讲话中说,驻马店市和泌阳县两级检察院政治站位高,此次活动突出了爱军、拥军、强军主题,内容丰富,很有意义。体现了两级院对维护国防和军事利益的高度重视,彰显了浓浓的国防和拥军情怀,作为军人我们深受感动;泌阳县检察院既专注于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涉军公益诉讼案件,又积极探索加强国防军事利益保护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消除制约部队战斗力建设的瓶颈难题;泌阳县检察院拥军举措既有创新,又很务实,此次设立“军地检察为军服务工作站”在驻马店检察机关尚属首家。
近几年,郑州军事检察院高度重视并积极致力于加强军地检察协作工作,先后与河南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河南省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新时代河南省军地检察机关协作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不断丰富协作内容、优化协作模式、提升协作质量,实现了双赢多赢共赢。此次泌阳县检察院设立“军地检察为军服务工作站”,架起了军地检察协作、服务部队建设的桥梁,下一步要切实发挥好工作站为军服务的作用。希望军地检察机关携起手来,共同推动为战保战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走深走实。进一步加强与各驻军单位的联系,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送法进军营”等活动,积极回应部队关切和官兵期盼。军地检察机关要在涉军公益诉讼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民事支持起诉、军人军属司法救助等方面携起手来,加强协作配合,画出同心圆,共创新佳绩。
驻马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虹在讲话中指出,泌阳县检察院“军地检察为军服务工作站”的设立,为驻马店检察机关“法治拥军”做出了有益探索、提供了有效平台。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将持续强化一体协作,加强与郑州军事检察院、县人武部、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驻军单位沟通对接,深化涉军检察协作配合,努力凝聚为军服务工作的合力。要以成立“军地检察为军服务工作站”为契机,讲好爱军拥军好故事,切实维护国防军事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全力推动军地检察协作高质量发展,为实现新时代强军目标贡献检察力量。
揭牌仪式上,泌阳县检察院播放了《“检察蓝”守护“革命红”,公益诉讼检察助力英烈权益和红色资源保护》专题片。
近年来,泌阳县检察院依托涉军维权和红色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坚持打好“五张牌”,办理了一批群众和社会广泛认可的英烈权益保护和红色文化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经验做法先后被中宣部《学习强国》、《解放军报》、《检察日报》、《河南日报》、《河南检察》、《中原国防》、《厦门日报》、《大河报》等上百家主流媒体宣传报道,相关案件多次被最高检、省、市院转发。泌阳县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红28军泌阳五道岭会议旧址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保护曹炳忠烈士权益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院“红色资源保护”典型案例,两名干警被评为全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检察蓝”守护“革命红”,英烈权益保护和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成了泌阳县人民检察院的特色和亮点。(程新清 王荫 韩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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