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首要是文化复兴,诗词复兴是文化复兴重要组成部分。诗词“复”到哪?又如何“兴”?
“复”是继承古人优良传统。诗词“复”到哪?尧舜禹,不行;《诗经》,不完备;汉至隋,有过古诗繁荣。到了唐,诗的局面大开,样式完备,近体为主,古体不废,百花齐放,空前繁荣。加之开放、宏阔的社会氛围,使唐代出现诗的高峰,涌现大批优秀诗人和诗篇。因此,诗“复”就是要“复”到唐朝。
“兴”则是在前人基础上继承创新。今人某些“体”的尝试不被认同,未见成功。其实无须别出心裁,创新是与时俱进,主要是在用韵方面,新韵通行,旧韵不废。
律诗格律,在初唐即已完备。所谓格律,不过就那么几条,平平仄仄,粘粘对对。宋朝叶圭在《海录碎事·文学》说:“沈宋(沈佺期、宋之问)辈律诗,尤为精切。”唐代诗人元稹《唐故工部员外郎杜君墓系铭并序》说:“沈宋之流,研炼精切,稳顺声势,谓之为律诗。”讲律用律,唐就足够了。格律非铁律,实际是约定俗成。
我们说格律“复”到唐朝,而不是元明清,为什么?因为是后人,尤其是明清一些论家画蛇添足,增加条律,臆造规矩,即唐诗以外的规矩。明清诗界,格局小,规矩多。清人王士祯提出过“律诗定体”,他说这属于探索,并非定于一尊。南宋(实际是金)产生的平水韵,只是概括总结唐以来近体诗用韵的大略情形,远不足以包容全部。《律诗定体》只有薄薄数页,且版本多有错漏。《清诗话》的编辑者注明是来自“家塾旧抄本”。在诗韵问题上,赵执信曾求教于王士祯,指出王“律调,盖有所受之”,却“终身不言所自。其以授人,又不肯尽也”。王还提醒过赵执信“子毋妄语人”(《谈龙录》)。当代学者郭绍虞认为:“王士祯进一步摸索钩稽,初具眉目,只因不敢看作定论,所以不以示人”(郭绍虞《清诗话序言》)。因此无须将《律诗定体》奉为圭臬。
当今,有人把平水韵作为金科玉律,不越雷池。说李白哪首是按平水韵写的,而杜甫哪句违背了平水韵;认为“将军胆气雄,臂悬两角弓”,是孤平,这不是无知就是荒唐。何况,当代名家如启功、王力、吴小如等,对“孤平”的定义说法不一。叫人们怎么遵循?
有人固守格律的繁文缛节,不许一字“出律”。有人对作诗历来可以变通的事实和主张视而不见,对一些所谓“规矩”则全盘拾起,不厌其繁复,其禁忌甚至包括“四声”“八病”之类。其实,所谓“三仄尾”“三平调”甚至“孤平”皆非唐宋禁忌,都是后人(明以后)陆续添加的禁条。例如,主张挤韵的人以王安石《泊船瓜洲》“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为例,说“岸”和“还”挤了。我评论说,不在一个车厢里,怎么挤?如此种种条条框框,既非传统,又不合理,不利于诗词的发展。当然,历史上任何文化复兴,都不是回到过去,而是创新开拓。因此,删繁就简、适度宽松,又“复”而“兴”,守正而变,继往图新,适度宽容,乃中华诗词与时俱进、实现繁荣之要义。(李树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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