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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公告 对7月23日之前的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按照调整前的政策执行

时间 2021-08-09 17:00:28 来源:扬子晚报  

8月5日,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发布公告称,7月23日,上海市调整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按工作实施方案,对7月23日之前(含7月23日)已完成一手住房认购且选定房源的购房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按照调整前的政策执行。

据上观新闻报道,从7月24日开始,上海首套房贷利率将从4.65%调整至5%,增加了35基点,二套房贷利率从5.25%上调至5.7%,增加了45基点。

同日,为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强化市场监管,进一步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房管局、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住房赠与管理的通知》。

按照新规,自2021年7月24日起,通过赠与方式转让住房的,在住房限购政策执行中,该住房自转移登记之日起5年内仍记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受赠人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住房限购政策。

此外,上海市房管局于7月9日召开上海市规范二手住房房源挂牌管理会议。会议要求,上海在已实施房源挂牌核验的基础上,增加价格信息的核验。上海市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将以市场真实价格为依据,对每套房源进行核验,没有通过价格核验的房源不得对外发布。

标签: 7月23日 个人住房贷款 调整前 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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