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事人向当地的街道(乡镇人民政府)申请;
(2)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第一次审查;
(3)20个工作日内将情况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4)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将审核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所在县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由其会同同级民政、公安、工商、税务、公积金管理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收入状况、家庭财产状况)等情况进行第二次审核;
(5)当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第三次综合审查,5个工作日内拟定具备参与分配资格的名单;
(6)经过第三次审查之后,符合条件的申请者名单将在当地政府网站或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网站上进行公示。
家庭人口 家庭构成 配租套型
1人 单身(包括未婚、离异、丧偶) 小套型
2人 夫妻及子女未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小或中套型
子女年满10周岁的单亲家庭 中或大套型
3人以上 夫妻及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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