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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发布 该市61幅地块亮相

时间 2021-10-25 14:35:24 来源:交汇点  

10月24日,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发布,该市61幅地块亮相。这是该市根据“两集中、三批次”要求,进行的第三批集中供地。61幅地块,既有位于建邺区、鼓楼区等主城区,也有处于六合、溧水、高淳3个区的,土地出让总面积为274.155公顷,起拍总价482.86亿元,最高限价549.43亿元,最高限价均溢价率为13.8%。

本批次出让地块延用今年集中供地第二批次方式出让,即“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新模式。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公告明确的核定价格(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最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

此次出让,建邺区有8幅地块,为今年首次集中放量,最高毛坯限价4.6万元每方米;溧水区地块数量最多,出让面积最大,有17幅地块,约77.7公顷;江宁区13幅地块,约66.0公顷;鼓楼区、玄武区、江北新区各有一幅地块;栖霞区两幅地块,秦淮区5幅地块,高淳区6幅地块,六合区7幅地块。

此次出让,明确6幅地块专门为“单身职工公寓用地”,其中玄武区、江宁区各有一幅地块,建邺区、溧水区各有两幅地块。另有一幅单身职工公寓用地和住宅混合用地,位于秦淮区。未来南京将提供更多的租赁住房,推进购租并举长效住房体系。

本批次地块配建的租赁住房,须以整幢、整单元或整层为最小单位,不足一单元或一层的应在同单元或同层内集中布置,原则上以中小户型为主,由竞得人建成后用于租赁,对外出租单次租期原则上不得超过10年,不得上市销售、不得转让、不得分割抵押(另有约定的除外),须遵守国家及南京市租赁住房管理政策相关要求。

南京对住宅建筑高度进行规范。这批集中出让的地块中,位于建邺区的G111、G112、G113、G114、G115、G117、G118地块,栖霞区的G119地块,秦淮区的G121、G124地块,六合区的G141、G144地块,一共12幅地块标明“建筑高度不低于35米”相关字样。

8月25日,《关于进一步完善住宅用地出让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提升全市新建商品住宅规划品质要求的通知》同步公开

,体现南京市对提升住宅规划品质、打造优质人居环境的重视与引导。

本次出让中亦有体现,例如,位于秦淮区的G124、G125地块,是二类居住用地,对环保提出具体要求。竞得人应采取隔音降噪减震措施,使地块内建筑达到环保、地铁等部门要求;为建设高品质新城,地块须打造高舒适和低能耗科技住宅,采用以可再生能源作为系统冷热源的集中空调方式,外立面须采用高品质板材材料。

该批地块将于11月25日9:30开始网上限时竞价。11月9日起,市区、江北新区出让地块的有意竞买人可登陆“南京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溧水区出让地块的有意竞买人可登陆“溧水区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高淳区出让地块的有意竞买人可登陆“高淳区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网上交易系统”申领出让文件。

2021年11月13日至2021年11月23日9:30(报名截止时间),在工作日9:00至18:00期间,有意竞买人可登录相关网上交易系统报名。

同一出让地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竞买人,且已有有效报价的,转入网上限时竞价,限时竞价时间为2021年11月25日上午9:30开始,以交易系统显示的时间为准。

8月25日,南京推出第二批集中出让53幅地块,总面积242公顷。全部采用“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的新模式,具备“一地一策”出让的特点。

4月9日,南京推出首批集中出让52幅地块,总面积约225公顷。这些地块都按“限房价、竞地价”方式出让。(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刘春/文、制图)

标签: 南京市 国有建设用地 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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