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周六(10月23日),官方公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2021年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为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一、试点地区的房地产税征税对象为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为房地产税的纳税人。非居住用房地产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执行。
二、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试点地区人民政府应当构建科学可行的征收管理模式和程序。
三、国务院按照积极稳妥的原则,统筹考虑深化试点与统一立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等情况确定试点地区,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本决定授权的试点期限为五年,自国务院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试点过程中,国务院应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在授权期限届满的六个月以前,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试点情况,需要继续授权的,可以提出相关意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条件成熟时,及时制定法律。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试点实施启动时间由国务院确定。
姐给大家划一下重点:
1、接下来确定试点城市名单,由国务院确定,报全国人大备案;
2、征收范围包括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的各类房产,不包括宅基地住宅;
3、国务院制定房地产税试点具体办法,试点地区制定实施细则;
4、试点期限为5年。
年年都传,传了好多年的房地产税,终于要落地了!
试点先行,国务院制定具体办法,试点地区制定实施细则。
那么究竟什么是房地产税?
顾名思义,给拥有的房产缴税叫房产税,给占有的土地缴税叫地产税,两者合起来就叫房地产税。有人问了,我们买房的时候不是缴税了吗?怎么还要交?买房时交的税那是对买卖环节征收,现在房地产税是对持有环节征收。
以前买的房子放在那不租或者不住都没有成本,现在征收房地产税,就是要为这套房子缴纳一个持有税,而且每年都要交。
至于房地产税实施目的以及实施后的影响,姐上周那片文章已经大致说过了。
今天再给大家补充几点。
关于试点城市:
此次推出房地产税以推进共同富裕为目的,所以国内房价涨幅过快、具有示范性效果的城市都可能纳入试点。
不局限在一线城市,比如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浙江省内大部分地区、厦门、西安、东莞等等都有可能。
血拼姐目测试点也要分批次推进,首批肯定以上述的典型类城市为主,还在限跌的城市基本不会实施。
后面二批试点范围会囊括的更广一点,这样逐步的全面推广,才能更好的保障房地产税平稳落地,进一步实现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
关于实施力度:
不用过度恐慌,房地产税和刚需关系不大。
拿北京来讲,东西城一套房子基本就要近千万,如果一刀切,全部按照1%的比例实施,那么一套房子一年就要缴纳10万左右的税款。虽然房子价值在那,但这个纳税数额是远超东西城的老人们的承受范围的。
再拿沈阳、长春这类近年人口净流出较大的城市来讲,如果房地产税再向全国看齐,必然会对当地地产市场造成很大的影响。
所以实施方面不会一刀切,国务院给具体办法,各地方制定实施细则。
根据推进共同富裕的实施目的来看,持有多套房或持有豪宅的人群是主要辐射目标。
房地产税的实施也是一种国民收入再分配的形式,一定是有利于缩短贫富差距的。
关于对房价的影响:
我们得明确,房产税不是用来降房价的。但部分人群由于恐慌急于抛售,会导致供应突然增大市场供需失衡,一段时间内对当地市场会有小幅的影响。
但房地产税并不会决定今后长远的房价走势。
房地产税不是洪水猛兽。
今天就说这么多,事关重大具体细则等后续出来姐再给大家仔细解读~最后关于房地产税,你有什么想说的?留言讨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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