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100个平方米只得到70平方米,告别公摊面积,住宅建筑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近期,有自媒体炒作,2019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方网站公布的《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中,明确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那么,事实是否如此呢?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经过调查发现,这些自媒体账号表达片面,误导读者。2019年8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再次征求《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意见的函中已将相关条款删除。
2019年2月,住建部相关文件
自媒体炒作:住建部发布新规 住宅按套内面积交易
最近,有自媒体账户以《再见了公摊!住建部发布新规:住宅按套内面积交易》为题进行炒作,并表示,这是住建部首次在官方文件中明确提出房屋应由套内面积来进行交易。背景信息是,住建部组织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工程规范住宅项目规范,在征求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意见的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住宅项目规范》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该自媒体账户分析,目前,我国住宅建筑主要以建筑面积进行交易,这样会出现同一项目的建筑面积相同而套内使用面积不同的问题。
系2019年的旧闻,且再次征求意见稿已将相关条款删除
那么,事实究竟如何呢?11月5日,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官网发现,2019年1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38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的第10项为《住宅项目规范》,在《住宅项目规范》中第二部分2.4.6条指出,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
但是记者发现,2019年8月30日,住建部官网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再次征求《城乡给水工程项目规范》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文强制性工程建设规范意见的函,《住宅项目规范》依旧排在第10项。不过有所区别的是,再次征求函中的《住宅项目规范》中第2项只有3小节,“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所在的第4小节已被完全删除。
那么,为何两版《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会出现差异呢?南京市房地产学会相关专家表示,《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出炉后,2019年2月,南京市房地产学会组织在宁高校学者及行业专家对其进行了讨论,并认为2.4.6条“住宅建筑应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意见与《住宅项目规范》的定位不符。有专家表示,《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稿)》总则中强调,该规范是作为住宅建设、使用和维护过程中技术和管理的基本要求。交易环节并不属于建设、使用和维护环节,因此该规范不应涉及住宅交易的相关规定。
公摊面积坑害消费者已有政策应对解决
11月5日,记者走访了省内主管部门,相关人士表示,没有收到过该文件。
南京工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吴翔华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公摊面积由于不明朗坑害消费者的事情确实存在过,不过那是以前了,现在出台的相关政策可以很好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吴翔华表示,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入了预售许可证制度,房子建好后主管部门要进行测量,公摊面积多少,套内面积多少,买房人可以根据预售信息查询,一目了然。如果觉得得房率低可以选择不买。后期买入后,自己也可以进行测量。如果公摊面积有出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可以多退少补,超过太多可以由开发商承担,甚至双倍返还。
后期住房成本中,公摊水电费等支出会按照建筑面积进行收取。但是公摊面积也会有广告等收入,收入同样是以建筑面积进行分摊。面积越大,支出越多,同样收益也越多。(记者 季宇轩)
校对 李海慧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43 520 349@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