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12月22日消息 12月21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服务的十条具体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措施》的实施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优化服务环境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便民服务水平,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进一步精简贷款办事材料、优化贷款审核流程、提升贷款服务水平,防范贷款业务风险。
针对《措施》提到的具体内容,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还做了相应政策解读。针对办事材料将进一步精简方面,总结出了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办理贷款申请时,不再提供存量住房首付款收据和售房人不动产权证书;不再提供还款卡和存量住房售房人收款卡,借款人和售房人提供还款账号和收款账号,通过系统校验确认,无法系统校验的,工作人员录入后由借款人和售房人签字确认。
二是办理贷款申请和贷款变更时,能够调用电子证照的,不再提供身份证和婚姻关系资料;无需核对借款人户口情况或能够调用电子证照核实的,不再提供户口簿原件。如无法调用电子证照或调用的电子证照与当前实际情况不符的,仍需提供相应资料的原件。在不影响风险防控和贷款审核的前提下,可以容缺先行,允许借款人后续再补充相应资料。三是办理贷款还款时,能够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身份认证的,不再提供身份资料。
同时,审批时限进一步压缩,资料齐全的申请,由公积金中心负责的初审、复审和面签3个审核环节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此外,审核流程进一步优化,减少借款人联系开发商取得《关于同意销售和解除抵押权的证明》《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动产权证书>收证合同》和《售房人银行开户情况说明》的环节,改由担保中心或银行联系取得。
在服务体验进一步提升方面,通过大数据平台信息调用和部门信息联网等方式,实现数据自动采集,减少人工数据录入项。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合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借款申请表》等单据上启用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减少借款人签字数量。上线自助机具,借款人可以在自助机上办理贷款的申请、面签、变更和还款类业务。通过北京公积金微信公众号,智能化的向借款人推送贷款信息提示。
《措施》还强调,风险防范进一步严密,调用全国婚姻关系电子数据信息,联网核查借款人真实婚姻情况,防范个别借款人提供虚假婚姻关系套取贷款的风险。受托银行和担保中心对抵押登记的真实性和合规性负责。
同时提到,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发布日之前受理的贷款申请仍按原政策执行。
(图源: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央广网发)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43 520 349@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