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辽宁省沈阳市房产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关于调整房贷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通知》表示,为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结合沈阳房地产市场实际,现将居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由50%调整为40%,具体由银行机构按照市场化、法制化原则与客户平等协商确定。
为消除新冠疫情造成的不利影响,减轻群众购房负担,4月底,沈阳多部门出台了包括支持“卖旧买新”改善型住房需求、提升老年人居住品质、支持多孩家庭购买自住住房、调整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优化外地人在沈购房服务等一系列政策支持满足合理住房需求。
其中,非沈阳户籍居民家庭在沈阳限购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执行沈阳户籍居民家庭购房政策,不再提供自购房申请之日起2年内在沈阳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缴存住房公积金外地职工家庭在沈阳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按规定在沈阳申请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
此外,为满足多孩家庭住房需求,沈阳明确,对生育二孩、三孩未满18周岁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可在沈阳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对生育二孩、三孩未满18周岁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限额可放宽到当期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对有60岁及以上成员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可在沈阳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对于通过“卖旧买新”购房的居民家庭,在沈阳行政区域内已拥有2套住房的,在旧房出让过程中,可在沈阳限购区域内再购买1套新建商品住房。
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免征年限按国家规定执行,由5年调整为2年。
根据沈阳市统计局5月4日发布3月份主要经济指标。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3月份同比下降49.5%,今年前3个月同比下降39.6%;商品房销售面积3月同比减少18.1%,前3个月共计155.8万平方米,同比减少22.4%。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43 520 349@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