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月2日,江西警方召开发布会,介绍了胡鑫宇失踪事件的最新情况,认定胡鑫宇系自缢身亡。从胡鑫宇失踪到遗体被发现的106天里,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其中既有网友对胡鑫宇人身安全的担忧,同时也夹杂着不少虚假信息。
江西警方在发布会上披露,在胡鑫宇失踪事件发生后,少数人为博眼球、蹭热度,引流牟利,恶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拼接炮制虚假视频,造成恶劣影响,扰乱社会秩序,目前,公安机关已梳理掌握网上杜撰虚假事实、制作虚假场景、炮制虚假录音、拼接监控视频、假冒事件当事人等五大类共计120余种虚假信息。虚假信息的传播不仅给当事人家属带来巨大伤害,干扰公安机关正常调查和搜寻工作,同时误导公众认知,向公众传递不良价值观,挑唆对立、引发恐慌,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公安机关已对少数故意编造、传播谣言的人员依法进行了打击处理。
对此,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主任马文斌律师在接受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所谓谣言其实分为两种,一种是制造谣言,另一种则是传播谣言。对于出于某种目的恶意编造谣言的人,肯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于谣言的传播者而言,有的可能是热心的网友,有的则可能是出于好奇、八卦的想法随手转发一条信息,一般来说是不需要承担太多的法律责任的。
“因为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只要不是恶意地捏造事实,他们的评论或是指责批评即便本身是错误的,也是很难追究到他们的责任。”马文斌律师告诉记者,对于普通的网友而言,是无法像媒体记者一样对每一个信息来源都核实真伪,而且在这次事件中绝大部分网友的评论或者留言都是积极的、善意的。“我相信广大网友这些关注和评论的话,对于党政机关工作作风的改变和效率的提高,都将是一个正面的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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