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选房!
顺义共有产权房项目潮白水悦(颐盛嘉园)第二批申购将于2023年3月18日至3月21日在顺义区顺义新城第七街区仁和镇二三产业园内(颐盛嘉园项目配建小学内)开展集中选房活动!
(相关资料图)
7299户家庭选1501套房源,平均5户家庭选1套房源,据往期经验,大家真心想买,能买到的机会很大。不过今年共产房供应大幅缩水,不少家庭应该会把握这次机会,预祝大家好运!
一、项目基本情况回顾
(一)开发企业:北京北汽恒盛达顺置业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颐盛嘉园(推广名:北汽·潮白水悦)
(三)项目位置:顺义区仁和镇二三产业园,北至林河南大街,南至仁和园四街,西至仁和园三街,东至仁和园二街及平沿路。
(四)产权性质:共有产权住房(划拨)
(五)预售许可证号:京房售证字(2021)191号
(六)房源套数:本次配售房源总套数1501套,其中三居室183套(建筑面积约117平方米),两居室927套(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一居室391套(建筑面积约66平方米)。
(七)销售价格:均价22900元/平方米(含全装修费用,根据具体楼层、朝向在±5%的范围内调整销售价格)。
(八)共有份额比例:本项目的房屋产权由购房人与政府按份共有,其中单套住房的购房人产权份额比例为80%,政府持有剩余20%产权份额(政府产权份额由北京市燕顺保障性住房投资有限公司代为持有)。
二、选房工作安排
(一)分组选房
本次选房活动按照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两部分家庭分别进行。本市户籍家庭按照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的组别次序依次进行选房,非本市户籍家庭按照第四组、第五组、第六组的组别次序依次进行选房,同组别内依照本组别已经摇出的选房顺序号进行选房。
对应房源如下:1、面向本市户籍家庭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销售的房源为976套(约占项目总房源65%),其中一居室254套,二居室603套,三居室119套(房源明细见附件1)。2、面向非本市户籍家庭第四组、第五组、第六组销售的房源为525套(约占项目总房源35%),其中一居室137套,二居室324套,三居室64套(房源明细见附件2)。
特别说明:如本市户籍家庭(第一组、第二组、第三组)选房结束后面向本市户籍家庭配售的房源仍有剩余,将一并纳入非本市户籍家庭配售房源。
(二)选房时间安排
项目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将于2023年3月12日前(含当日)在北京市方圆公证处拨打电话通知选房家庭,请选房家庭保持电话畅通。如电话未接通,将会发送短信通知,请申请家庭注意查看。
各选房家庭具体到场时间请参阅《颐盛嘉园共有产权住房选房家庭到场选房时间表》。如房源售罄,开发企业将及时通知后续待选房的选房家庭无需到场选房。
(三)选房家庭应按《颐盛嘉园共有产权住房选房家庭到场选房时间表》中的时间,提前30分钟到场等候。选房时,工作人员将按照摇号顺序号呼叫选房家庭。呼叫选房家庭三次,若选房家庭无应答,将视为未及时到场(迟到),由工作人员呼叫下一选房家庭,按照顺序进行选房。迟到的选房家庭的选房顺序轮至其到场之时正在选房的家庭组末尾。每户选房家庭的选房到场时间安排当日有效,当日17:00前未到场,视为放弃本次选房资格。
(四)每户选房家庭不得超过2人进入选房场地选房。每组选房家庭选房时限不超过3分钟,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选房,后续选房家庭可同时进行选房。如两组家庭同时选择一套房源的,按照摇号顺序确定房源归属。
(五)所选房源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换、调换。成功认购的选房家庭不得更名和加名,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选房权利,且网签时购房人应与认购书保持一致。购房家庭应与开发企业、政府代持机构共同签订三方购房合同。
(六)完成选房后,选房家庭应同时交纳人民币150000元(壹拾伍万元整)定金,并签订认购书。待资格审核完毕后,由工作人员通知签订正式合同。如购房人未能在选房当天17:00前交纳足额定金,则视为放弃本次购房资格。
三、选房现场须提交材料
(一)申购家庭应携带以下材料到场选房:
1.所有家庭均需在北京市购房资格核验平台(http://gfzg.zjw.beijing.gov.cn/login.aspx)进行购房资格核验,核验通过后打印纸质承诺书、家庭购房申请表及审核通过页面截图,并携带到场。(具体操作见附件5)
2.申购家庭提交全部家庭成员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户口簿、有效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3.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成员,还需提供军(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4.港澳台家庭成员还需提交身份证件(香港居民身份证、澳门居民身份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5.外籍家庭成员还需提交护照和护照中文译本公证、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婚姻证件为境外的,需提供境外婚姻证件中文译本公证)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6.集体户口家庭成员(包含申购人)需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7.购房人及配偶(如已婚)提供的户口簿中的婚姻状态应与提交的婚姻证件保持一致。如家庭其他成员身份证件为护照,需提供护照中文译本公证。
(二)选房必须申购人本人亲自到场,如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选房。受托人除上述第(一)条中须携带的资料外另须携带经公证过的授权委托书(可参考附件6)原件一份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夫妻间代为选房不需公证,除上述第(一)条中携带的资料外携带授权委托书(模板见附件6)、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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