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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8日,西安市向下属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印发《西安市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其中涉及应急响应阶段内容引发公众关注。
在预案中,根据新型(或新亚型)流感病毒毒株或重现旧亚型毒株(以下简称新型流感病毒)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流感大流行的应对过程划分为3个阶段,即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阶段、恢复评估阶段。在应急响应阶段,Ⅱ级响应中提出,适时采取“临时社会面管控”措施,必要时,在疫情暴发和流行地区依法采取停工、停业、停市、停课,限制或者停止使用有关公共场所,限制或禁止开展人群聚集活动及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等措施。Ⅰ级响应则提出,“根据流感大流行在我市的波及范围及严重程度,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等措施。依法制定旅游限制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劝阻群众非必要的出行。”
预案中称,根据实际情况,将由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联络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专家咨询组,各级各类医疗、疾病预防控制、院前急救、卫生监督、采供血、出入境检验检疫等专业技术机构,结合各自专业特点,在市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开展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
应急响应阶段按响应程度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Ⅰ级4个级别。Ⅳ级和Ⅲ级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将新型流感病毒遏制在有限范围内或者延缓其传播,Ⅱ级和Ⅰ级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减轻流感大流行对公众健康和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危害。
在Ⅱ级响应中通知提出,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和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从疫区来我市人员、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精准高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传染源追溯、密切接触者追踪等工作,为疾病监测和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落实疫区来我市人员、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的居家观察、预防性投药等措施;为疫情防治一线工作人员提供相对集中、便于隔离的居住场所,并给予预防性投药。适时采取“临时社会面管控”措施,在尽量不影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前提下,减少人员流动,降低交叉感染风险,有效防止疫情扩散,必要时,在疫情暴发和流行地区依法采取停工、停业、停市、停课,限制或者停止使用有关公共场所,限制或禁止开展人群聚集活动及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等措施;保证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正常运转,确保水、电、气、粮、油等生活资源供给和生活必需品的供应;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
针对Ⅰ级响应则提出,“根据流感大流行在我市的波及范围及严重程度,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等措施。征用宾馆、饭店、招待所、体育场馆等社会资源,建立和启动临时医疗救治点。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园所停课,并跟踪学生和幼儿健康状况。停止各种人群聚集性活动,关闭商场、剧场、影院、图书馆、博物馆、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依法制定旅游限制措施,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劝阻群众非必要的出行。”
根据“西安发布”的消息,“防控中将加强统一领导,联防联控;依法防控,科学应对,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西安市政府官网显示,这份预案编制目的为“加强对流感大流行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流感大流行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减少流感大流行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经济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发布机构为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成文和生效日期均为3月2日,发布日期为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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