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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内容是什么?注册公司的条件都有哪些? 每日速递

时间 2023-06-08 16:37:12 来源:法制法律网  

在网上无法注册公司,必须亲自在现场办理注册手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设立公司的,应当先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然后,携带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申请设立登记,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查,确认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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