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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的沈华(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自己所在小区的物业公司与其他几位业主重新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上调物业费价格。沈华想知道,物业公司此举是否合法?自己能否拒绝按照新的标准交纳物业费?
解答:
对于沈华提出的问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松律师表示,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并适时调整,但需要注意的是,物业费的调整事关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属于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重大事项,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依法召开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协商后共同表决确定。
李松律师指出,根据上述案例,物业公司与部分业主重新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但与召开业主大会共同表决的过程存在本质区别。也就是说,在物业公司此种操作方式之下,即便人数达到了法律规定的条件,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业主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不能产生对其他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效果。
李松律师介绍,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调整物业服务费价格,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新京报记者 张建
编辑 武新 校对 吴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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