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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0月12日讯(记者邢楠 叶浅)12日,永悦科技(603879.SH)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永悦科技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披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永悦科技近几个月来风波不断。8月28日,永悦科技发布的《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显示,全资子公司盐城永悦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悦智能”)与平舆县畅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达公司”)签订《销售合同》。上述所涉及合同标的为5000台无人机,合同总金额为3亿元。
仅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永悦科技于9月18日披露《关于重大合同解除的公告》称,鉴于本次交易内容拟进行调整等因素,双方经多次协商后一致同意于2013年9月14日签署《解除合同协议书》。自《解除合同协议书》生效之日起,解除原合同及补充协议,终止双方之间的合作。
解除合同的同日,永悦科技及公司董事长陈翔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经江苏证监局查明,8月27日,永悦智能与畅达公司双方签署《销售合同》,双方同日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上述《销售合同》的生效条件。上述《补充协议》,公司既未在2023年8月28日披露《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的同时予以披露,也未在2023年9月5日披露《关于媒体报道的澄清公告》时予以披露。
江苏证监局表示,永悦科技上述信息披露不完整的情况,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同时,公司董事长陈翔未能勤勉履行职责,确保公司依法披露相关信息,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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