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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在校期间参加就业见习的 可享受就业见习生活补贴

时间 2021-04-13 13:49:27 来源:工人日报  

沈阳市日发布《关于做好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工作的通知》,明确毕业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就业见的,可享受就业见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据介绍,补贴对象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毕业生)。毕业学年指从应毕业年份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同时,赴辽宁省内基层和农村中小学校开展体育、音乐等课程教学实践“浸润行动”的相关专业符合条件毕业生,也纳入政策范围。学年见生见期为3个月。

补贴方面,学年见生的就业见补贴包含基本生活费和指导管理费,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月1000元,指导管理费标准为每月150元。两项费用由财政全额补贴。学年见生的基本生活费由见单位负责支付,按月发放给学年见生。此外,见人员在上岗前,见单位还将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值得注意的是,学年见生离校前实现就业签约的,须在毕业日期前终止见;离校后未就业的,若见期未满可继续执行见或在毕业日期终止见,见补贴参照学年见生标准。结束见后不能在原见单位重复参加就业见的,可按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身份继续参加其他见单位组织的就业见,累计期间合计计算,最长不超过12个月。(记者刘旭 通讯员丁冬)

标签: 沈阳 见习大学生 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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