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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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徐倩 编辑:杨娟娟
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8月16日,新京报记者获悉,广东省惠州市再次出台新政,首次购房的最低首付比例降至两成。
据当地媒体报道,自8月15日起,广东省惠州市房地产市场开始执行新的购房政策:惠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下调,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首付降至两成。
8月16日,新京报记者致电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其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了上述消息:“目前,惠州首次购房最低首付比已降至两成,是从8月15日开始实施的”。
据悉,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于8月15日发布《关于调整惠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的决议》(下称《决议》),其中提出,为配合惠州市调整房地产市场政策,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结合惠州市房地产市场形势变化及政府调控要求,广东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住房信贷工作小组形成决议,自2022年8月15日0时起,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对居民家庭首次购买非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按原政策执行,即不低于30%。
《决议》提到,惠州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统一标准:对居民家庭名下无房,但经查有已结清购房贷款记录,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能认定为“首次购买”,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仍为30%。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称:“这是今年惠州第二次政策调整,第一次是退出限购,这次是调整限贷。适当调整首付比例,降低购房门槛,有利于激活刚性需求。此次政策主要惠及真正的刚需,对于‘无房有贷’的购房者,很多地方给予刚需标准认定,但惠州依旧坚持30%的首付比例,也反映了管理层防止惠州房地产进一步炒作的可能。既要稳定,也要渐进去除地产依赖。”
在此之前,惠州市已连续发布多项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4月30日,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多部门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明确满足惠阳区和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的合理住房需求,不再纳入限购重点片区。5月16日,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要求各县(区)住建、房管局(中心)、各房地产企业、各商业银行要大力支持职工购买预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首付款,减轻购房职工家庭支付首付款资金压力,更好满足购房职工合理住房需求。
根据国家统计局于8月15日发布的数据,7月份,惠州新房房价销售指数环比上涨0.2%,同比下降2.1%;二手房房价销售指数环比上涨0.2%,同比下降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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