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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5日,开封一项政策出台,引来社会各界叫好声一片,那就是违法停车行为先警示,30分钟内驶离的,不予处罚。 最近却有开封市民发现,自己违停时直接被“贴条”,并未收到警示单或者警示短信。刘先生就有如此遭遇。被处罚后,他以直接贴条不符合开封违停先警示,警示无效再罚款的政策为由,开始了两个多月的申诉之路…… 记者联系到开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对此事进行了详尽解答。
据了解,2021年7月初,为配合文明城市创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开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使用了“违法停车警示单”,警示虽属于违停但“未导致交通拥堵或群众举报”的违停车辆车主、驾驶员“迅速将车辆驶离或移至允许停放机动车的地点停放”并在特定时间内不予处罚。2021年7月底公安部出台了便民利民十项新举措,其中有首次轻微交通违法不予处罚的规定,开封交警支队随之停止使用“违法停车警示单”。
此外,该负责人还提醒:自2022年10月15日0时起,开封市划定了27条道路(路段)为交通严管道路(路段),在这些道路(路段)违法停车的,交警部门将依法严格处罚,严重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交警部门将依法拖移车辆并予以处罚。
顶端新闻·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郑松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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