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其中明确,芜湖市多子女家庭(含二孩及以上)在芜湖市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在原享受贷款额度基础上浮。其中:二孩家庭最高上浮10%、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上浮20%。
关于支持多子女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的通知
【资料图】
全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导意见》(国卫人口发〔2022〕26 号)文件精神,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支持多子女家庭住房需求,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上浮
我市多子女家庭(含二孩及以上)在我市申请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可在原享受贷款额度基础上浮。其中:二孩家庭最高上浮10%、三孩及以上家庭最高上浮20%。
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与我市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不叠加使用。
二、三孩及以上家庭可按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三孩及以上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住房的,经审核,可按实际支付租金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我市现行租房提取最高额度限制。
本通知自2022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2年11月30日
标签: 住房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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