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2月15日,周口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中心城区持续开展住房和契税补贴的公告,最高按实际纳税额的50%补贴,同时还将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
一、时间认定及范围
从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凡在市中心城区(川汇区、经济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港口物流产业集聚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公寓、写字楼(不含商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备案手续并缴纳契税的。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二、补贴标准
(一)购买新建商品房且缴纳契税的,对居民购房实际缴纳的契税实行财政补贴政策。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按实际纳税额的50%补贴,住宅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按实际纳税额的30%补贴。
(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的(不含144平方米),以货币形式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具有大中专学历的(含技工院校),补贴标准为0.6万元/人,具有本科学历的,补贴标准为1万元/人。共同购房的,只能申请一人次购房补贴,新市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网签、备案手续且缴纳契税的,每套发放5000元购房券。已享受本科学历、大中专学历购房补贴的,不再享受购房劵补贴;购买公寓、写字楼(不含商铺)的,按照实际缴纳税款的50%进行补贴;高层次人才在周购买商品住房的,按照我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执行。
三、提交材料
各类型补贴需提交材料按《周口市购房补贴实施细则》规定提供(可登录周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方网站下载打印)。
四、受理时限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31日。
联系电话:0394-8221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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