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我们的社会里有法律、规则和道德约束,但是仍有很多违法犯罪和有违道义的事情发生,其中有不少未得到及时惩罚和纠正。幸亏有互联网这个严厉的“抽查官”,不断揪住一个个恶劣案例穷追猛打,让违法、坏规和逆德者付出应有代价,并且警示全社会:“不是不报,时候未到”,这不是吓唬人的,这确是世间的正义法则。
买智障女小花梅做妻,给她戴上铁链并致使她生育八个孩子的董志民今天被判九年有期徒刑,参与拐卖小花梅的多人被判了八到十三年不等的刑期,这就是互联网一次“正义抽查”的结果。前些年,拐卖妇女在一些地区猖獗,买妇女做妻的情况在一些农村地区流行,这些都是违法的。但周围的现实情况对这些情形做了包庇,一些妇女生子做母后也接受了命运。
“铁链女”事件最初是被自媒体人当“正面报道”放到网上的,并且号召公众给董志民一家捐款。但是互联网敏锐察觉到这个家庭在法律上不正常,由此开始了尖锐的“抽查”,一问到底,最终推动当地政府查出“铁链女”是被拐卖妇女,并且受到虐待和非法拘禁的真相。董志民不仅没有成为“正面人物”,反而身陷囹圄。当年参与了拐卖小花梅的几个人大概早就忘了自己曾经的作奸犯科,也被一一揪出来,受到法律的严厉追惩。
这不是互联网推动的唯一“迟到的正义”。回想这些年,从互联网揪住郭美美,推动了红会改革,到逮住“表哥”,挖出贪官,再到群嘲一名官员出版《平安经》,致使该官员被免职,还有教材中的不雅插图受到猛烈批评和追查,抗疫期间的一些“一刀切”做法遭到痛斥等等,互联网在无数事件中为推动中国社会进步扮演了不可取代的舆论监督作用。另外,一些冤屈经过互联网曝光得到了纠正。
互联网对社会上各种问题的揭露当然做不到“全覆盖”,但是它的“严厉抽查”还是起到了很大震慑作用。由于人人都有手机,一些有权有钱并且行为傲慢、不够检点的人不断触网,他们的亲属有不当表现,也会给他们“招来横祸”,一个个案例的反复上演强化了全社会的法律和规则意识,增加了对各种不当行为的约束,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当然了,互联网上也出现了很多自身的问题,网暴、谣言满天飞,激进主义受到助长等等,都是它带来的新麻烦。然而总体上说,互联网舆论场为推动中国社会进步所产生的积极作用明显大于消极作用,它不仅成为了舆论监督的活跃力量,而且向社会提供了一个维护公平正义的有效杠杆。
今天对董志民等人的判决是通过拐卖妇女组建家庭这种做法决不会被中国社会接受的宣示,同时它还再次发出警示:谁都不要做有违法律、道德的事情,否则的话,互联网这个“抽查官”说不定什么时候就会从天而降,证明“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绝非虚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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