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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则云南峨山县干部在公务接待中提供并饮用5瓶共计100元白酒被处分的消息引发舆论关注。官方通报称,2019年7月30日,玉溪市峨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双江管理所所长李某在明知县内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的情况下,于当天上午、下午两餐公务接待中违规提供白酒共5瓶(合计100元),并参与饮酒,为此受到了党内警告的处分。这则消息立即引发舆论关注,很多网友认为20元一瓶酒“不值得”处分,小酌几杯表达情意,不少网友质疑该处分有不近人情之嫌,纷纷替李所长叫冤,有的网友甚至称喝20元一瓶的白酒的李所长绝对是个清官。
我仔细看了一下这个官方通报,发现这件事被舆论带偏了,不是酒的问题,不是价格问题,是因为公务接待喝酒违反规定了,跟酒的数量和价格没关系,在公务接待中不管喝多少酒,喝多少钱的酒都是违规。其实,官方通报里的酒价格和瓶数完全没必要说,说出来反而还让人产生歧义。中央八项规定,十分明确禁止在公务接待宴上饮酒,禁止在工作时间饮酒,这是红线。身为国家机关干部,云南李所长明知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的规定,还明知故犯,明显就是在藐视“纪律”,因此云南李所长被处分一点都不冤。禁令就是禁令,作为公务人员就不得越雷池半步。不是说茅台、五粮液是酒,而几十块钱一斤的酒就不是酒。公务接待就不应该吃桌餐,更不应该喝酒抽烟,只能吃工作餐。莫因善小而不为,莫因恶小而为之,冲撞了纪律的红线,一针一线都不允许!
禁止公务人员工作日饮酒确实能树立公务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这么多年久久为功的八项规定整治,大吃大喝之风好不容易收敛,再从20块的酱香卷土重来,直至溃堤泛滥,岂不是功败垂成?既然通报中提到了酒的价格,也引起了群众的质疑,建议有关部门不妨公开更多的细节,比如当天饮酒的品牌,以有图有真相的方式打消群众的疑问。说实话,公务接待中喝20元一瓶的白酒确实不合常理,别说一个所长,就是普通群众也会嫌弃不够档次。如果不喝假酒的话,20元一瓶的白酒买都不容易买,市场上随便一种白酒都要上百元,也难怪有网民怀疑李永祥没有如实汇报酒水的价格。很早之前,一些狡猾的腐败官员就搞出了公务接待喝茅台要“撕掉标签”,甚至把酒倒进矿泉水瓶的骚操作。
希望这件事能警醒更多党员干部,作为一名党的领导干部,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注重廉洁自律的良好形象,一定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精神,以严格要求来约束自己,永保党员干部的政治本色!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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