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是怎样的?
1、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如下:
(1)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可优先立案,优先审理;
(2)仲裁委员会处理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当按照三方原则组成仲裁庭处理;
(3)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
(4)发生争议的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劳动者可以推举三至五名代表人参加仲裁活动。
2、法律依据: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五条 劳动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请求的争议,或者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
第六条 发生争议的用人单位未办理营业执照、被吊销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到期继续经营、被责令关闭、被撤销以及用人单位解散、歇业,不能承担相关责任的,应当将用人单位和其出资人、开办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作为共同当事人。
劳动仲裁的流程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流程有:
1、仲裁庭准备阶段;
2、仲裁庭庭审阶段;
3、庭审辩论阶段;
4、调解,裁决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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