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大家好,我是血拼哥。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自《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共产房入市的时间已经快6年了。截至目前,39个项目已陆续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不少购买了共产房的家庭已经房本满5年,还有马上房本快满5年的家庭,对于共有产权房的回购、再上市细则等问题都非常关心!
就在今天,北京住建委就《关于加强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目前已经初步拟定了起草说明,事关共产房的回购和转让办理程序!(ps:大家也可以向官方反馈意见)
允许转让主要分为两种情况:取得房本未满5年&取得房本满5年。
01/
取得房本未满5年
先看,取得房本未满5年的情况,
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未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
但是有一种特殊情况可以转让:
购房家庭因家庭成员(指直系亲属)患大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确需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的,产权人应当向房屋原分配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共同签约的代持机构回购。
具体流程为:
网上申请→审核认定→查看房屋→办理回购→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
(一)网上申请。产权人通过市级代持机构建立的网络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提交回购申请,并上传原购房合同、不动产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婚姻状况凭证等材料。
(二)审核认定。对于因家庭成员患大病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市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大病诊断书》,大病类型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心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经审核通过的,通过服务平台向申请家庭出具《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回购意见》(见附件1,以下简称“《回购意见》”),同步将审核结果通知代持机构。经审核不通过的,通过服务平台通知申请家庭并注明原因。
注意这里:除了患大病的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也是可以申请回购的,只是程序步骤会更繁琐,需要按照事情进行研讨。
因家庭成员患大病以外原因申请回购的,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区分局、区民政等部门召开联席会审议,经审议属于确需转让的,出具回购意见予以确认,通过服务平台将回购意见通知代持机构及申请家庭。
(三)查看房屋。代持机构收到服务平台通知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户查看,了解房屋状况,确认申请家庭是否存在未改正的违规行为,以及是否已结清水、电、气、热和物业管理等前期费用。
(四)办理回购。代持机构与产权人签订回购协议后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回购款。代持机构回购价格按照原购房家庭购买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2。
(五)办理不动产权转移登记。代持机构与原产权人持《回购意见》、网签合同及其他相关材料向房屋所在区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将回购的产权份额登记在“政府”名下(登簿不发证),房屋性质为“共有产权住房。”
画个重点,通过这种方式转让后,如再次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按照届时规定申请,解除购房合同的或完成回购的共有产权住房不计入购房记录。
02/
取得房本满5年
已购共有产权住房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具体流程为:
网上申请→发布信息→网上申购→资格审核→自主签约→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一)网上申请。产权人通过服务平台向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转让房屋产权份额的申请,并按规定填报家庭情况、出售价格、房屋面积等基本信息,上传身份、户籍、婚姻及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
(二)发布信息。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5个工作日内通过服务平台对产权人提交的转让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服务平台出具《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上市转让意见》(见附件3)并通知产权人将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房屋室内现状图片、户型图等)上传至服务平台。
房源信息完整后,产权人可自行选择时间发布转让信息。共有产权住房转让信息面向社会发布后,房地产经纪机构方可为其代理买卖经纪业务。
注意这里:需要在服务平台上登记后,中介才可以帮忙代理。
(三)网上申购。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可在转让信息发布期间,登录服务平台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并填报拟购房屋产权份额的意向购买价格。代持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同意以出售家庭填报的出售价格回购的,可行使优先回购权,服务平台终止其他家庭购买意向登记,并通知已登记家庭。
(四)资格审核。区住房行政管理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经审核符合共有产权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可在服务平台打印资格审核通过证明。
(五)自主签约。产权人与资格审核通过家庭可自行或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交易,达成购买意向的,应在服务平台提交网签买卖合同申请,与代持机构签订三方合同。
(六)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新购房家庭与原产权家庭持代持机构网签合同、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及其他相关材料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新购房人获得房屋产权性质仍为“共有产权住房”,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不变。
最后,还有两条小小的补充:
01.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存在违规出租等违规行为且拒不改正的,暂停办理回购和上市手续。
02.回购的房屋再次配售前,在保持产权份额比例不变的基础上,代持机构应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参照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对回购房屋再次配售价格进行评估,按照评估确定的价格再次配售,同一项目房源可每两年评估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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