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自动续费有点像“钓鱼收费”
“免费开通会员”“一分钱体验7天会员”“限时6元尊享钻石会员”……近日,山西的刘女士打开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单时直言“肉疼”,此前曾短期使用的视频、剪辑修图、社交、音乐等多个App长期“悄无声息”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扣除银行卡里的钱。
现在自动续费十分普遍,已然成了互联网的标配,这本来也没有什么,对于有需求的用户来说,提供自动续费功能,算是互联网带来的便利。现在线下服务提供的公共收费代扣也有“自动续费”的味道,可见还是受欢迎的。
问题是这一本来具有进步性和便利性的服务功能,被有些互联网公司玩坏了。据新华社报道,很多用户是“开通一时爽,续费套路深”,刚开始吸引开通,打着极低价乃至免费的旗号,一旦开通了就在浑然不觉的情况下,下月开始自动扣费。
有两点需要特别指出,一是“免费显眼续费不明”,在端面和页面上,把免费试用和超低价体验标得特别明晰,而有关续费内容则隐藏在文字中,很难发现。二是“开通容易退出难”,开通只要手指点一点,但要退订就会发现“蜀道难,难于上青天”,有的来回折腾好长时间,有的还要转换几个平台。更有甚者,有的App已经下架,扣费却不停。新华社记者下载了20款带有自动续费功能的App,仅有6款可以在App内退订服务,有14款需在第三方支付平台中找到4级或5级界面,点击相关按钮才能完成退订。
前段时间,笔者也有这样的经历。经朋友推荐,下载了一款App,收听有关王阳明的一些内容。夜深人静,睡在床上,正听着王阳明,突然传来广告,真是“辣耳朵”。想要去除广告,得充会员,页上有“首充会员仅0.1元”,于是选择了开通。此后不久,突然发现被自动扣费了。收不收费是一回事,钱多钱少也是一回事,只是这种伎俩让人很不舒服。
以极低的价格,或者干脆打着免费体验的噱头,糊弄用户开通,而后通过自动续费来赚取收益,这种做法像不像“钓鱼收费”?有法学教授认为,变相强制消费者订阅自动续费服务,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电商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也违反了民法典中的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原则和意思自治原则。这种做法不仅“缺德”,而且违法。
互联网的发展,最终应该落脚到消费者获得感上。简简单单,明明明白,是获得感的重要组成。类似这种“钓鱼式”收费,显然违背了互联网的初心,也背离了消费市场的发展方向。针对App自动续费乱象,多位专家建议,应依法依规对App变相强制“自动续费”问题进行治理,把主动选择权还给消费者。当前,有必要像遏制开机乱象一样,由有关部门牵头,组织互联网企业自查自纠,并且超前探索“反悔功能”。与此同时,针对一些不知悔改的App,发起公益诉讼,让搬石头的人砸自己的脚。
互联网自动续费有点像“钓鱼收费”,现在应该是到了全面改变、迅速叫停的时候了。不客气讲,这种自动续费的套路,又有哪个健康的市场会容忍其存在?更何况,互联网承载着无数人的美好向往,又怎么能够不流露出美好的模样呢?资本逐利之下,自动续费很难自动纠正,那就只能通过监管,让其难受难受了。(乔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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