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全省法院系统八条禁令。法院工作人员如违反禁令,将被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八条禁令的内容包括:严禁有与“两个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一致的言行;严禁在工作中冷硬横推、吃拿卡要、以案谋私;严禁打探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违规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辩护人)、亲友等接触交往;严禁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为律师介绍案件、充当司法掮客;严禁泄露审判执行秘密或者其他工作秘密;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兼职取酬、参股借贷;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谋取利益;严禁违反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公务接待中饮酒。
法院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禁令的,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发生违反禁令情形的,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的相关领导干部,依规依纪问责。
禁令适用于全省法院所有在编在职干警,在编在岗工勤人员、聘用制审判辅助人员参照执行。(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万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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