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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父母有权拒绝成年子女的“啃老”价值导向

时间 2022-02-25 10:23:33 来源:扬子晚报  

如今,面对巨大的现实压力,一些年轻人选择“躺”,甚至想凭借“啃老”来混日子。据媒体报道,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二批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民事案例,其中,杨某顺诉杨某洪、吴某春居住权纠纷案入选,体现了父母有权拒绝成年子女“啃老”的价值导向。

在这起案例中,杨某洪、吴某春夫妇的儿子杨某顺,在成年后长期沉迷赌博,欠下巨额赌债,家庭矛盾激化后,家长不再让杨某顺住在自家房子里。然而,杨某顺不靠自己生存,还想一直住在原先房子里,还将父母诉至法院,请求判决其对用于出租的房屋享有居住的权利。

法院当然不会纵容杨某顺的“啃老”行为。法院认为,杨某顺成年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而且父母对成年子女已没有法定抚养义务,杨某顺无权要求继续居住在父母所有的房屋中。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如果父母不愿意或者没有能力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质帮助,子女强迫父母继续抚养自己,也就是所谓的“啃老”,在事实上已经损害了父母的民事权利。

法律既有明确规定,那些成年子女的“啃老”行为,自然不会得到法律保护。更重要的是,类似杨某顺这样的“啃老”做法和“躺”心态,与勤劳奋斗的传统价值观念不符。

很多家长希望给孩子的成长打下坚实基础,为他们的人生铺道路,“护犊情深”式的做法本身没有错误。但一些成年子女认为这一切是理所应当的,不仅不感恩,反而纵情享受父母给予的一切。久而久之,就会产生好逸恶劳的懒惰思想,一旦遇到压力和挫折,便想“躺”。

上述案例中的杨某顺,沉迷赌博本就不负责任,欠下巨额赌债后,应该靠自己努力去打拼,重新开启新的生活。如果一味“啃老”,既不会让自己的生活面貌发生改变,也会让父母更加揪心,激化家庭矛盾。

与其最终激化矛盾,不如事前加强预防。《民法典》的规定,以及这次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是通过法律来引导年轻人养成正确、积极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当伦理道德无法约束个别人的“啃老”行为,法律将会予以纠正和惩戒,让那些不懂感恩、好吃懒做的人付出应有的代价,并给其他人以警醒。

避免成年子女“啃老”,除了发挥法律作用,也不可忽视教育的力量。一个人价值观的形成,很大程度上与其早年经历密切相关,原生家庭的教育观念对一个人的成长影响很大。父母过度的宠溺与庇护,会让孩子产生“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的自私想法,养成不劳而获的不良惯,不能在人生的道路上艰苦奋斗。

在家庭教育中,家长应该培育孩子辛勤耕耘的观念,学会靠自己的双手赢得未来,避免子女成年后“啃老”。倘若年轻人的“啃老”行为到了无法无天的地步,父母也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利。

标签: 最高人民法院 父母有权拒绝 成年子女 啃老价值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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