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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传福建厦门一公司下发“拒绝录用山东服装学院一切学生”的通知,截图的通知内容显示为“本公司郑重声明,拒绝录用山东服装学院一切学生”,落款公司名称为厦门美速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并盖有该公司公章。
记者联系到该公司工作人员曹先生,他告诉记者自己就是通知的发布者。11月10日,山东服装学院一名学生因为感情纠纷引发热议,曹先生很为当事男生抱不平,觉得看不下去,所以才有了这一纸拒录声明。
对于社会热点事件,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和态度的权利。至于情感纠葛的双方究竟谁是谁非,一切自有公论。而曹先生自己气不忿就将情绪带入到工作中,用个人好恶作为公司选人用人的标准,难免给人入戏太深的感觉,实在不太理智。
更何况,仅因为自己的个人情绪就让山东服装学院所有学生躺枪,那又何尝不是对他们的不公平。一家物流公司非要借社会热点事件对一家服装学院的全体学生说不,也无怪乎不少网友认为这家公司有蹭流量的嫌疑。
曹先生等人是否蹭热度哗众取宠,估计只有自己心里最清楚,但拒绝录用山东服装学院所有学生的做法,却是实打实的就业歧视。《就业促进法》明确指出,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曹先生因为打抱不平,以公司的名义任性地将一所学校的全体学生拒之门外,明显与法律的要义相背离。
如今,曹先生已经接到福州上级公司的批文被降级,目前在“停职”阶段。而厦门市湖里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通告是真的,则有可能涉嫌歧视,后续会发给监察人员去办理。
虽说这一纸声明并未真正对山东服装学院的学生造成实质性的影响,这样的追责和纠偏也依然是应该的。只有涉事公司以及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意识到背后问题的严重性,并以旗帜鲜明的态度向于法于理都不合的就业歧视行为说不,才能真正给劳动者营造一个平等安心的就业环境。
事实上,类似的就业歧视并不少见,其中不乏有一些是个别企业负责人将自己的偏见和喜恶带入到招聘环节。今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第32批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指导性案例,其中就包括有用人单位以地域事由对求职者进行区别对待。而除此之外,在星座、属相甚至恋爱经历等方面层层设限的隐性歧视可以说是五花八门。
谁都没有歧视他人的权力,即使企业招聘是双向选择的过程,也断不该用居高临下的心态歧视劳动者,更不应该动不动就张口哪哪的人不要。平等对待求职者是企业招聘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就业歧视,哪怕只是说说也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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