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洛报融媒记者走访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洛阳首个"商转公”政策出台前后的"故事”,也请相关负责人对一些热点问题解疑答惑。
实地调研+精心准备 政策更加科学
(相关资料图)
"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长期在95%以上高位运行,资金流动性严重不足,当时不具备条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会计师刘彩龙介绍,近年,洛阳市部分缴存职工对"商转公”诉求强烈,今年以来,该中心一方面开展"商转公”政策研究,确保条件成熟后能够迅速开展;另一方面先后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3项措施》《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措施》等多项措施打好基础。
截至今年10月底,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降至87.25%,较2021年末的96.08%降低8.83个百分点,这为政策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全国大多数城市"商转公”贷款业务的启停与个贷率挂钩,不少城市因个贷率高于90%停止了业务;绝大多数城市采用"先结清商业贷款再申请纯公积金贷款”模式办理业务;各地"商转公”贷款资金占当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总额的5%—40%不等……在政策筹备阶段,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首先对省内外同类政策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调查,还组织人员到长沙、潮洲、汕头多地进行实地考察。
"先还后贷”+"以贷冲贷” 政策更加惠民
9月21日至27日,该中心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洛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共收到电子邮件617人次,支持和期盼洛阳市尽早出台政策并及时实施的超过95%。收集意见建议9类,其中商转公办理方式,期房、县区、异地缴存职工办理条件及办理时限等问题受到关注。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征求意见中群众最为关注的是"商转公”办理方式问题,普遍希望增加"以公积金贷款冲抵商业贷款”("以贷冲贷”)方式,减轻提前结清商贷时的资金压力。该中心及时征询金融机构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对风险性和合规性进行评估,加大同银行、不动产登记部门的协调力度,最终推动"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两种方式同步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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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商转公”贷款业务有什么特点?
洛阳市采取"先还后贷”和"以贷冲贷”两种方式同步运行模式。
"先还后贷”方式支持洛阳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银行的商贷转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贷冲贷”方式仅限于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受托且已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商转公”以贷冲贷合作协议的银行。目前已有12家银行签订协议: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中原银行、中信银行、农商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光大银行。
●申请"商转公”有哪些渠道?
我市缴存职工登陆洛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进行申请,后续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手机客户端进行申请;异地缴存职工须到住房公积金窗口进行申请。
●异地缴存职工申请洛阳"商转公”有何条件?
申请"商转公”者须为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含异地缴存职工)且在洛阳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
●为何办理"商转公”必须要有"房产证”?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贷款一样,属于抵押贷款,所以确定抵押物是前提。为有效管控贷款风险,要求办理"商转公”的房屋产权清晰,拥有不动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土地使用权证书》),能够防范资金风险,维护缴存职工的权益。
●组合贷款商贷部分能不能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不能。若此类贷款办理"商转公”,则需要将商贷和住房公积金同时还清,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那么,同一个借款人家庭就对同一套住房则申请了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不符合相关政策。
●"商转公”贷款额度和年限怎么计算?
贷款额度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且不得超出原商贷剩余本金(取千元以上整数);年限按我市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执行,且不得超出原商贷剩余年限(以年为单位计算)。
目前,洛阳市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单职工缴存家庭55万元,双职工缴存家庭65万元,青年人才65万元,高层次人才100万元;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为:购买商品房、保障性住房的,最长可贷款30年;购买二手房或建造、翻建、大修自建住房的,贷款年限为30年,减去房屋建成年份数,但不得超过20年。
●哪些公开征求的意见在实施时得到采纳?
主要有5个方面:在"先还后贷”基础上增加"以贷冲贷”方式;将异地缴存职工纳入"商转公”范围;"商转公”业务在全市范围内(包含县区)同步开展;"先还后贷”的提前结清和抵押注销手续时限调整为60个自然日;明确"商转公”业务暂停前已审批通过的贷款申请继续办理。
●"商转公”业务启动和暂停的条件是什么?
当我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连续三个月低于85%(含)时,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个贷率连续三个月高于95%(含)时,暂停商转公贷款业务。
目前,洛阳市虽然未达到个贷率连续三个月低于85%(含)的业务开展条件,鉴于我市首次开展商转公业务,为减轻缴存职工生活压力,经报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自11月2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始办理商转公业务。目的是为了把这项惠民政策及时执行好、落实好,让更多的缴存职工尽快得到政策惠及。
●"商转公”会不会很快暂停?
"商转公”业务是首次在我市实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做好资金统筹,确保"商转公”业务能够平稳实施一段时间。
市民在办理过程中如有问题意见,可及时通过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信箱、客服热线(12345、12329)等反馈,该中心将尽力解决,希望广大缴存职工给予理解支持。
●温馨提醒
"商转公”业务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等第三方承办该项业务,请广大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相互转告,以免上当受骗。
来源:洛报融媒记者:赵硕见习编辑:魏亚香审核:李燕锋潘立阁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43 520 349@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