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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热讯!胡某宇事件背后,有无法律落地时“踩空”现象?丨顶端评论

时间 2023-02-02 16:54:52 来源:顶端新闻  

顶端评论员 高鑫


(资料图)

2月2日上午,胡某宇事件新闻发布会在江西铅山县举行。会上通报了官方调查结论:孩子确系自缢死亡。

少年自缢的悲剧,确实令人痛心。不论这样的结果一时能否理解和接受,大家需要尊重严格依法调查后得出的结论。尽管在释疑解惑方面,官方仍留有“未答题”。

接下来,应该从悲剧中查找未成年人教育、管理的不足与漏洞,探究是制度规定问题,还是落地执行时“踩空”。

据发布会上“答记者问”披露的信息,胡某宇在考入致远中学后,逐渐出现适应困难,并有厌世表现和轻生倾向。

比如,他在书本上写有很多“失眠、痛苦”等内容,多门课程测试成绩靠后甚至垫底,有一天整日都没有抬头听课,在社交软件及与同学的对话中表达了活着“已经没有意义了”等类似的意思。

对于这些具体的表象,细心的老师应该能察觉到,也是需要去专门留意的学生日常表现。因为学校和老师不但有教书育人的职责,还要对孩子在校期间的健康成长负起监护义务。

这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如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条即提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第五条又提到学校等四方“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健康教育”。

其实,这部法律多次提及的“健康”,是该落实到教育细节中,作为检验教育成色的重要指标;是该转化为管理的规范,形成呵护孩子们心理健康的重要举措。

但从发布会介绍的情况来看,这些法律规定落地中似乎有“踩空”现象。

据披露,失踪前的10月14日,“胡某宇在食堂晚餐后,携带录音笔两次登上五楼阳台,有明显轻生意图。”

如果那些“隐藏”在书本里的“心事”不易被察觉,这登楼欲轻生的行迹,不该引起学校及老师们的关注和重视吗?有没有及时发现和心理疏导干预?

从这起悲剧的结果来看,答案或许是:没有。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学校应当关心、爱护未成年学生……对行为异常、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帮助。”

从胡某宇的“轻生”选择来看,学校并没有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进行特别帮助,或是没有提供足够的“耐心帮助”。教育监管部门有无进行专项检查和督导?

发布会上,铅山县教体局负责人坦言,“此次事件警醒我们,学生的心理健康,需要学校、家庭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关注。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我们及时在致远中学进行了心理危机干预并进一步在全县各级学校开展了以生命教育为主题的心理健康专题教育,为学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已在两年前公布,正式实施也有一年半时间。其中的上述具体规定,铅山县怕是在此次事件发生后,才引起了“足够重视”,这里何言“及时”二字?

当然,“亡羊补牢”也是十分重要。铅山县教育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会提升班主任、任课老师、家长对心理障碍的识别能力,特别要做好重点群体学生的心理疏导,减少各种不利因素对孩子心理健康的影响。

希望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能够“说到做到”,像对待家人一般,用心对待孩子们。因为,这是写入法律中的义务、刻在心底里的使命。

教书是过程,育人看结果。愿每个孩子都能学有所获,每位老师都能桃李满天下!

标签: 心理健康 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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