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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也有假货?看看古人如何打假-新消息

时间 2023-03-15 17:55:31 来源:顶端新闻  

在如今充满“科技与狠活”的年代,我们买东西之前总会先看看配料表斟酌一下,以免遇到假货。在面对一些看不懂的添加剂名称时,普通人其实很难辨别其好坏真假。

那么,在科技相对落后的古代,人们有没有可能也买到“货假价不实”的东西?


(资料图片)

答案是:绝对会。不信?你就往下看。

01 “万能”的水

现代人喝酒已经成了一种精神的慰藉,但是市场上充斥着假酒和劣质酒,让人防不胜防。其实,古人同样为这个问题烦恼不已。

清 徐扬《姑苏繁华图》 (局部)辽宁省博物馆藏

隋唐时期的《启颜录》中有一篇《酒肆》云:隋时,数人人酒肆,味酸且淡,乃共嘲此酒。一人云:‘酒,何处漫行来,腾腾失却酉。’诸人问云:‘此何义?’答云:‘有水在。’

说的是,众人在一酒肆喝酒,喝着喝着,一个人突然感慨:“酒腾腾失酉”,旁人不解,问道:“你这是什么意思?”,那人抖机灵道:“只有水(氵)在。”

在古代,酒友在一起吐槽买来的酒和水一样寡淡无味是常有的事。因为那时候生产力水平较低,没有像现代食用酒精之类的化学原料,酿酒必须用粮食一板一眼地酿。贪心的商贾想提高利润,降低成本,只能想出一个损招——兑水。

北宋 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局部)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宋朝时民间流传着一首歌谣:“浙右华亭,物价廉平,一道会,买个三升,教君霎时饮,霎时醉,霎时醒。听得渊明,说与刘伶,这一瓶药迭三升。君还不信,把秤来称,有一斤酒,一斤水,一斤瓶。”

大致意思是,上海那边酒价便宜,一贯纸币能打三升酒,然而这三斤酒其实是一斤酒、一斤水、一斤瓶加起来的。

除此之外,奸商还会在米麦或肉里加上水,以增加重量,宋代袁采的《袁氏世范》中记载:“米麦之增湿润,肉食之灌以水”。

在古代商人眼里,“水”是万能的,没有高科技的手段,兑水是他们贫瘠的想象力范围内最容易操作和实现的牟利方式。

北宋 苏汉臣(传)《货郎图》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02 鱼目混珠

但是,也有许多的商品不能靠兑水换取暴利,这时,不良商家就不得不开启新一轮的头脑风暴。他们绞尽脑汁,目的只有一个——高价出售假冒伪劣的产品,从而赚取超额利润。《袁氏世范》中又记载了两种骗局:“绢帛之用胶糊”“药材之易以他物”。

有些奸诈阴险的小人在市场上贩卖布匹或药材时,会用胶糊来处理丝绢布帛使之更有光泽,也有些人会用便宜的东西冒充名贵药材。表面上看,这些东西新颖、精致,实际上却是妥妥的假货。商贩通过花言巧语,连蒙带骗地将东西卖出去,至于会不会耽误消费者的使用或是对身体健康造成损害,他们一律不管。

南宋词人周密在《癸辛杂识》中揭露了肉贩子用“死马肉冒充鹿肉脯”的恶劣行为:“今所卖鹿脯多用死马肉为之,不可不知。”

明人田汝成更是将市场上这些道德败坏的贩假行径一并写进《西湖游览志余》:“杭州风,一把葱,花簇簇,里头空。”一些奸商,“又其俗喜作伪,以邀利目前,不顾身后,如酒搀灰,鸡塞沙,鹅羊吹气,鱼肉贯水,织作刷油粉。”酒搀灰,鸡塞沙,鹅羊吹气,鱼肉贯水……市场上充斥着的五花八门的假货,把西湖弄得乌烟瘴气,叫人气不打一处来。

南宋 李嵩《货郎图》卷(局部)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03 屡买屡上当

既然古代假货这么多,你可能就会问:“那有没有人真的上当受骗呢?”答案是肯定的。

聪明如纪晓岚,也是屡买屡踩坑,屡用屡上当。在他所写的《阅微草堂笔记》中,专门有一篇笔记《京城人的狡诈》盘点了他从小到大在假货上栽过的跟头,并直言不讳:“人情狙诈,无过于京师。”(论人心狡诈,再没有比京城更厉害的。)

清院本《清明上河图》(局部)故宫博物院藏

比如,他买到的“罗小华墨”是用泥巴染成黑色的,蜡烛是蒙了一层羊油的泥巴捏的,就连外焦里嫩的烤鸭也是泥巴做的,只不过是在真的鸭骨、脚掌、头颈上塞上泥巴,又糊了一层烧烤颜色的纸仿作鸭皮,涂上油,以假乱真。

北宋 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局部)北京故宫博物院藏

纪晓岚的经历还不算最倒霉的。有一次,他的仆人赵平用两千钱洋洋自得地买了一双皮靴。一天突然下雨,纪晓岚亲眼看见他穿着鞋风光满面地出去,不久又赤着脚狼狈地回来,才知道原来皮靴的帮是用乌油高丽纸揉出一些皱纹做的,底则是用糨糊把烂棉絮粘成一块,再用布包上。一下雨,鞋便化了,钱也打了水花,让人哭笑不得。

在自己和身边的人遭遇了种种骗人行当之后,纪晓岚不得不在笔记中写下警戒之言:“与京师人作缘,斤斤自守,不入陷阱已幸矣。”(与京城的人打交道,时时刻刻注意保护自己,不落入别人设置的陷阱,就算幸运的了。)

元《富春山居图》子明卷(局部)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假货层出不穷,甚至渗入到了艺术界。收藏界的响当当的人物乾隆皇帝,这不也看走了眼。一幅元代著名画作《富春山居图》(子明卷)于乾隆年间被征入宫,乾隆皇帝视之为至宝,天天将它带在身边,稍有兴致便在上面“发个弹幕”(乾隆爱好在画作上题跋,此卷题跋多达55处),后来实在无从下笔了,才恋恋不舍地题上:“以后展玩亦不复题识矣。”大意就是,好遗憾啊!再也不能发弹幕了……

元《富春山居图》无用师卷(局部) 黄公望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谁料没过多久,市场上又流出了一幅一模一样的《富春山居图》(无用师卷)。经过多方求证,乾隆惊知这幅才是真货,而自己之前爱不释手的竟是一幅仿冒品!好面的他打死也不承认自己买到了假货,他一口咬定新的这幅是“赝品”,同时又以高价买下“赝品”,并偷偷珍藏了起来。面对此举,大臣们心知肚明,嘴上却只得夸赞一句:“皇帝英明”!

04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造假手段变幻莫测,骗人伎俩推陈出新。骗子之所以如此猖獗,除了自身受到不良风气的影响,可能也归因于江湖上一些专门的诈骗组织,比如“千门”——以骗财为主的老千组织。

这些机构专门传授人作假行骗的手段,比如靠卖艺骗财的、美色骗财的、博取他人同情心骗财的……当然也有上述所说的,靠卖假货骗财来发家致富的。

“上至官场科举,下至市井细民,旁涉九流三教”,无一不受到骗子的毒害,轻者“受骗招灾”,重者“家破人亡”。

为了应对这些“牛鬼蛇神”的骗招,明代张应俞编写《骗经》,将众多骗局分成二十四个小类,如换银骗、引赌骗、婚娶骗、奸情骗、妇人骗、衙役骗、炼丹骗、买学骗、僧道骗等,以警示世人,堪称当时的“防诈骗手册”。

明代 张应俞 《骗经》

历朝历代的政府也出台的相关政策来抵制假货,整顿市场。

周朝《礼记》中规定:“五谷不时,果实未熟,不粥于市。”(为了保证食品安全,严禁未成熟的果实进入市场,以防止引起食物中毒。)同时,产品的品质必须达标才能出售:“用器不中度,不粥于市;兵车不中度,不粥于市;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度狭不中量,不粥于市;奸色乱正色,不粥于市。”如果货品颜色不正、缺斤少两,都是禁止买卖的。

战国时期的《法经》则规定,售卖假药者,会被判2-3年的有期徒刑。

汉朝、唐朝对于食品安全都有相当严格的法令条例。如果出现像上文中用“死马肉冒充鹿肉脯”的情况,情形较轻的,商家需要对商铺内所有过期、变质食物进行焚烧处理,情形严重的,比如致人生病或死亡的,商家的主要负责人将被关押进监狱,甚至被判处绞刑。

汉代《二年律令》:“诸食脯肉,脯肉毒杀、伤、病人者,亟尽孰(熟)燔其余。其县官脯肉也,亦燔之。当燔弗燔,及吏主者,皆坐脯肉臧(赃),与盗同法。”即肉类因腐坏等因素可能导致中毒者,应尽快焚毁变质食品,否则将处罚肇事者及相关官员。

唐代《唐律疏议》:“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盗而食者,不坐。”

为了更大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唐律疏义》中还有一条人性化的规定——凡买到商品的消费者如果在三天内出现问题,可以找商家进行无条件退货。如果在有公证人在场佐证的情况下,卖家不给退货,消费者便可报官,由官府出面调停退货,并打卖方四十鞭子。

宋 佚名 《十八学士图》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宋代的饮食市场空前繁荣。宋律继承了唐律的规定,对有毒有害食品的销售者给予严惩。(《宋刑统》中记载:“脯肉有毒,曾经病人,有余者速焚之,违者杖九十;若故与人食,并出卖令人病,徒一年;以故致死者,绞;即人自食致死者,从过失杀人法(盗而食者不坐)。”)

明 仇英《清明上河图》(局部)辽宁省博物馆藏

与此同时,宋代还出台了更加科学的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凡从业者(商铺、手工业和其他服务性行业等相关人员)必须加入行会,并按行业登记在册。

各个行会对生产经营的商品质量进行把关,行会的首领(亦称“行首”“行头”“行老”)作为担保人,负责评定物价和监察不法,以来加强对掺假、以次充好等食品质量问题的监督和管理。

无论是在古代还是在现代,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假货。所谓“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即使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无良商家还是会变着花样儿制假、造假,用以次充好、缺斤短两的商品来侵犯消费者的利益。

只能说,消费者真的是太!难!了!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此,小编呼吁所有的商家都能做到诚信经营,让广大消费者安心购物,健康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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