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北网
当前位置:首页>热点 >

劳动争议解决途径有哪些?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哪些人组成?

时间 2023-05-08 22:06:07 来源:法律包  

劳动争议解决途径有哪些?

1、协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公平、自愿、合法的前提下,可以自行协商处理。

2、申请调解。劳动者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仲裁。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可以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本单位没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起诉。如果劳动者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申请仲裁,但申请仲裁是必须程序,人民法院只有在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时,才受理诉讼。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哪些人组成?

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县、市、市辖区应当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

仲裁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

(一)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

(二)工会的代表;

(三)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是单数,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

仲裁委员会可以聘任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政府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工会工作者、专家学者和律师为专职的或者兼职的仲裁员。

兼职仲裁员与专职仲裁员在执行仲裁事务时享有同等权利。

兼职仲裁员进行仲裁活动时,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

标签: 劳动争议解决途径 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相关阅读RELEVANT

  • 版权及免责声明:

内容搜集整理于网络,不代表本站同意文章中的说法或者描述。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其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做任何保证或者承诺,并且本站对内容资料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请读者自行甄别。如因文章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邮箱:5 146 761 13 @qq.com 进行删除处理,谢谢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