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记者 高鑫 北京报道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1月16日,最高检发布第三批检察机关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典型案例。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厅长徐向春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徐向春介绍,2019年7月至2020年3月,全国检察机关控告申诉部门开展了涉非公经济案件立案监督专项活动,加强对涉非公经济案件的法律监督,解决越权管辖、违规立案撤案等突出问题,共监督公安机关撤案立案1150余件。
从2020年起,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和监督专项活动,重点对2020年以来检察机关通过信、访、网、电等渠道接收的涉及非公企业主体权益保障和权利救济的各类案件进行了清理和监督,坚决纠正侵犯非公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行为。
徐向春表示,最高检以“涉非公经济立案监督”为主题发布批指导性案例,重点围绕依法监督纠正涉及非公经济案件“不应当立而立”和“应当立而不立”等突出问题,强调检察机关要继续强化刑事立案监督,坚决防止和纠正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和经济纠纷等各类违法行为。
徐向春提到,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受理的案件看,非公经济组织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
一是非公企业长期存在的“融资难”“融资乱”,导致非公企业“融资类纠纷”多发;
二是非公经济主体之间的担保问题,由于担保约定不明或者无法承担责任而引发纠纷,许多企业也因为对外承担巨额担保责任而导致企业本身陷入经营困境;
三是企业管理经营机制存在疏漏,现代企业治理结构亟需完善;
四是一些企业内部管理比较失序,比如公章管理混乱、合同的审批签署流程不规范、公司章程无法为实际发生的争议提供处理依据等。
“依法合规经营,才能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我们建议一方面要防患于未然,完善企业内部制度规范,重视企业合规建设,提高企业运用内部规则、运用法律为企业运营保驾护航的能力。另一方面,建立科学、高效的法律风险应对机制,避免由于纠纷处理不当陷入更加窘迫的境地。”徐向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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