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端新闻记者 谢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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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则关于《渭南市林业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奖励自发狩猎野猪的通告》引发了各方关注。
这则通告发于今年9月,因为有每头野猪2500元的奖励标准,又有“狩猎团队”这样的说法,在抖音和微博上引发讨论。
渭南有奖捕猎野猪,已捕近百头
“消息这两天在网上突然火了,今天手机已经充了好几次电了,对这方面有兴趣的人特别多,全国各地都有来电咨询的。我们都做好政策宣传,渭南狩猎野猪只针对当地群众依法依规组织,已基本满足狩猎需要,后面有需要会和大家联系。”渭南市林业局下属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的小王说。
按照通告的奖励范围,要求是“在渭南市辖区内群众自发组织5人以上的狩猎团队。”
据了解,组织猎获的野猪会都送至专业机构进行无害化处置,全程有人监管。目前渭南猎获野猪数量已近百头。
根据2021年的预估,陕西省境内的野猪数量约为20万头左右,每年因野猪造成的的损失约1.5亿元。
因此,2021年7月陕西省林业局发布公告,将野猪禁猎期缩短到2个月,从这一年开始,陕西积极争取防控野猪危害专项资金600万元,用于重点区域野猪危害防控工作。
组织团队捕获野猪能不能“发家致富”?
今年7月的陕西日报报道,陕西省黄龙县抽调退役军人、有狩猎经验的农户及身体素质强的乡镇村干部组建乡镇护农狩猎队。在从去冬到今春,共猎捕野猪430头,发放野猪毁坏玉米补偿款199万元。仅护农狩猎队队员王新华一人就拿到了7.8万元狩猎补助款。截至今年2月底,黄龙县已兑现补助资金约60万元。
根据渭南市林业局发布的通告,猎获团队猎获野猪的,应拍摄现场照片、位置坐标,并将猎获物运送至市林业局指定场所,确保安全运输。经无害化处置单位、狩猎者、市林业局动管站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直接领取奖励。
我家附近野猪泛滥,能不能捕杀
野猪不是保护动物吗?为什么陕西不仅不禁止捕猎野猪,还给奖励呢?
早在2021年12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调整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野猪从草案中调出。中国林科院自然保护地研究所所长金崑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将野猪调出“三有”名录,是为了便于当地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猎捕或其他防控措施,处理野猪问题更灵活有效。在野猪过度泛滥的地区,地方开展野猪猎捕活动可以不再需要申请、合法狩猎证,也不再实行限额管理。
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副会长兼种群调控委员会主任王洪杰也有过解释:从解决野猪致害角度对野猪进行猎杀时,也不能使用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的猎捕工具或猎捕方法,如毒药、爆炸物、电击或者电子诱捕装置以及猎套、猎夹、排铳等工具,因为使用这些工具或方法危害性极大,严重威胁区域内其他野生动物和人身安全;涉及使用枪支进行护农除害开展猎捕野猪活动的,仍然要严格遵守枪支管理有关规定,履行申请审批程序,严格枪支使用管理,有组织地进行,确保猎捕活动安全、规范。
即是不是保护动物,野猪也不是想捕猎就可以捕猎的。猎捕计划审批程序由县级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制定提出,经所在县级人民政府审批,报省市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附:渭南市林业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奖励自发狩猎野猪的通告
为减少野猪损害农作物以及威胁群众安全的现象发生,切实维护渭南市山区林农利益,根据相关规定,结合我市野生动物资源实际情况,现就奖励(韩城除外)群众依法依规猎获野猪予以通告。
一、狩猎时间
自发布通告之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
二、猎捕对象
猎捕对象仅限野猪,禁止猎捕其它野生动物。
三、狩猎数量
按照陕西省林业局下达渭南市护田狩猎计划执行。
四、奖励范围
在渭南市辖区内群众自发组织5人以上的狩猎团队,依法依规猎获野猪的予以奖励。
五、奖励标准
每头野猪奖励猎获团队2500元。
六、奖励程序
猎获团队猎获野猪的,应拍摄现场照片、位置坐标,并将猎获物运送至市林业局指定场所,确保安全运输。
经无害化处置单位、狩猎者、市林业局动管站工作人员,共同签字确认后,直接领取奖励。
七、强调事项
1.所有狩猎人员务必做好自身安全防护,在确保自身安全前提下开展狩猎活动。因狩猎发生人身和财产意外损害的自行承担责任。
2.狩猎团队必须依法依规开展狩猎活动,不准狩猎野猪以外其他野生动物。
3.狩猎活动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猎捕区域活动,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进入猎捕区域的,请及时联系当地林业局或镇办人民政府。
特此通告。
渭南市林业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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