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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给卑微的人们多一些权利咱乡村基层干部是体制内的卑微者,咱渴望上级放权!千千万万的小农户、老农民,是社会最底层的卑微哦者,咱乡村基层干部,要将心比心,尽量给农民一些权利,帮农民争取一些权利。我举些例子来说说给卑微者权利的重要性:一,2004年,贵州贫困大山中的一群老人,7万元人民币修一公里山路。政府找老板修同样的路,要25-30万元人民币。这是我亲身经历的事情!二,2013年,一个1500人村庄的垃圾治理,由本村老人自主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化,政府每年给老人们4万元补助,老人们开开心心,村庄干干净净。如果政府请保洁公司做,一年15万元不够,并且垃圾越来越多!这是我亲身经历的事情!三,2014年,政府出50万元"种子资金",引导村里的老人们建立养老资金互助社,养老资金互助社每年能为村民提供"土地抵押贷款"700万元左右,每年能为老人创造"利息收入"50万元以上。政府存入银行50万元,以此为担保,银行能为村民中的少数有钱人提供500万元贷款,银行赚利息35万元。这是我亲身经历的事情!四,2001年,一个四川绵阳的小伙子,"嫁给"云南拉祜族女子为夫,两年时间,全村水稻产量由每亩500斤提高到1000斤以上,养猪由10个月出拦提高到4个半月出拦。一群上海的"精英"在隔壁村扶贫,2年花了1000多万元扶贫,农户收入基本没增长,当然基础设施有改变。这也是我亲身经历的事情!⋯ ⋯我在体制内工作时,习惯偷懒取巧,总是自觉不自觉地把农民致富的任务委托给老板、把农民的土地托管给老板;当我出了体制,成为了乡村建设协作者,猛然发现原来农民群体有无穷无尽的力量,自觉把农民当靠山,依靠农民激活农村内生动力、探索"四两拨千斤"之乡村振兴之法才是人间正道。给卑微者多一点权利,社会就会增添许多活力和秩序,政府也会有强大的靠山和治理合法性及能力!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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