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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拟立法明确:鼓励在有条件乡镇卫生院设立急救站点

时间 2023-03-27 09:49:38 来源:顶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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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新闻·大河财立方 记者 段伟朵】3月27日,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郑州召开,审议《河南省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记者注意到,此次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共九章七十三条,分为总则、规划与资源配置、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药品供应保障等内容。

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新民介绍,2022年11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对《条例 (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为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服务体系,保障我省人民健康,推动健康中原建设,制定条例是必要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

关于强化政府职责问题。一审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关系到民生问题,应当在总则中强化政府职责。法制委员会根据这一建议,在总则中增加了一条,作为第四条,内容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的领导,将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事业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综合协调机制,解决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关于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问题。一审中,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为推动县域医疗卫生资源均衡布局,方便群众就近就医,国家提倡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能力较强、具有一定辐射和带动作用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议在《条例 (草案)》中增加相关内容。法制委员会采纳了这一建议,在第十一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内容为: “县 (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人口、交通、经济发展等因素,在城区之外,依托现有乡镇卫生院建设若干中心乡镇卫生院,基本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

此外,在调研中,有单位提出,目前的120中心急救站点,大多设在县级医院,在救治偏远乡镇急危重症病人时,从县城出发往往在路途中错过救治时机。目前我省部分乡镇卫生院已经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服务能力,如果在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设立急救站,能第一时间给予有效的救治和分诊,大大缩短救治时间。法制委员会根据这一意见,在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中增加“鼓励在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设立急救站点”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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