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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是谁的事?
不少人认为天经地义是政府的事,比如农业农村局抓农业生产、抓农资农具、抓民居民宿,甚至抓农村厕所建设改造,乡村振兴局抓产业振兴、抓脱贫攻坚,交通局抓乡村公路建设等等,这种理解从工作分解和安排上来说无可厚非。一个总目标,总要分解为一个一个区块化小目标,分解为一步一步的阶段性目标,才能够做到责任分明、工作有序、奖惩有据。然而,工作可以分解,乡村工作不能简单拆分,群众的需求不能简单拆分,全局性的问题、长期性的问题、基础性的问题,都不是一个部门可以解决的,解决这些问题的关键是部门间的交叉和协调,是考核各级干部综合能力的关键环节。
《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规定,“五级书记抓振兴”是明确责任,强调综合施政、全面推进、协调联动的重要落地措施。从这个角度讲,乡村振兴是政府的责任,而不是部门的责任,部门只能负责自己工作范围内分工执行的任务,而作为一个综合性的艰巨工程,必须先从全局观点来考察分析,科学分解,让各个部门的工作以及部门之间的联系能够顺畅协同,确保统一目标的顺利实现。
自上而下的推进,也容易造成一种误解,乡村振兴就单纯是政府的事,要自上而下确定目标,层层分解、奖优罚劣。目标是否接地气?是否符合乡村实际的需要,是否符合群众的实际需求,是否有和会造成多大程度的副作用,能否真正落实?这些问题都需要在确定目标和逐级落实前抓好调研和分析,让政策真正具有可落地性并且能够在分解中逐步达到细节明确并得到切实贯彻。
无论认为是政府的事,还是自上而下逐级推进,都需要一个重要的理论前提,即在整个乡村振兴战略当中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让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并主导自己家乡的乡村振兴,才是我们落实乡村振兴各项工作的首要原则。乡村是农民的乡村,乡村振兴必须依靠农民,不能越俎代庖,不能凭拍脑袋解决发展的问题。
在懂民情、知民意方向上,过去的社会调查和基层工作存在很大的工作量压力,而且问卷与分析的真实性、适用性往往存在问题。互联网和大数据技术给了政府足够的工作底气,在互联网平台上,民意是完整的,是正能量的,是在数字世界里熟人社会各种道德规范约束下的个人意愿的真实表达,把群众意见完整的搜集起来,对各级政府的政策措施的拟定和贯彻都具有基础性和决定性意义。
把政府和群众通过数字化孪生到一个虚拟世界里,不仅仅降低了社会经济运营成本,更重要的是让政府工作离群众更近一点,让政府决策离民意更近一些,让乡村振兴离各种资源整合更近一些,全民动员是不可战胜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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